長治市潞州區檢察院:

公益訴訟監督讓“農村集體聚餐”烹出“安全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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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期,長治市潞州區檢察院通過開展“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將公益訴訟監督范圍擴展到農村,重點監督農村聚集性餐飲的食品安全。

  經摸排調查,長治市潞州區范圍內所轄的126個行政村中,幾乎每個村都有專門從事“流動包桌”的民間自發組織,負責提供農村紅白喜事的聚餐烹飪服務,尤其到每年的高峰時段,農村家庭舉辦宴席聘請“流動廚師”的頻次增加,聚餐規模較大,極易引發群體性聚餐導致的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經過對部分“流動廚師”和村委相關工作人員的詢問核實,發現從事農村包桌聚餐的操作廚師流動性較大,無固定場所,且未辦理健康証明,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發現問題線索后,長治市潞州區檢察院迅速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了解到目前針對“農村集體聚餐”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制度予以規范,導致“流動廚師”以及“農村集體聚餐”處於監管盲區,嚴重影響到人民群眾“舌尖上安全”。

  為此,長治市潞州區檢察院專門召開訴前檢察建議公開送達會議,公開向被監督的相關單位和鄉鎮街道送達訴前檢察建議,並在會上共同商討規范整治“農村集體聚餐”工作方案。

  各相關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依照各自職能紛紛行動起來,積極對轄區內從事食品加工制作的人員進行摸底調查,召開食品安全專項動員會,要求從業人員逐一填寫《鄉村廚師登記表》《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等,經過多方努力,長治市潞州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出台了《潞州區農村集體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對潞州區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從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工作機制、責任體系、報告登記、現場指導、基本條件、風險監測、應急處置等二十八個方面作了詳細規定,要求定期組織食品加工制作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培訓,辦理健康証明持証上崗。

  經過專項活動的整治規范,對轄區內85家農村集體聚餐承辦者從摸底、登記、告知、督促辦証等環節嚴格要求,並組織全員進行食品安全培訓,提高了從業人員對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同時也提高了相關管理人員對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

  今年以來,長治市潞州區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把“以人民為中心”作為公益訴訟的辦案宗旨,緊盯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紅線”,共辦理了食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11件,通過訴前磋商、公開送達、形成工作機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等形式,形成共同履職、齊抓共管的格局,切實運用公益訴訟職能“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助力鄉村振興、營造雙贏多贏共贏的社會治理氛圍,多角度、全方位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李書江)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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