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縣檢察院堅持“三個導向” 抓好“三個規定”落實
沁水縣檢察院堅持“三個導向” 抓好“三個規定”落實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三個規定”施行以來,沁水縣檢察院堅持“三個導向”,把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和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作為推進全面從嚴管黨治檢的有力抓手,不折不扣狠抓落實。2021年以來,共填報“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72件,領導干部填報25件,佔全院記錄數量35%,“逢問必錄”已經成為檢察干警的行動自覺。

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教育引導。 針對“不願填”,出台《整治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實施方案》,通過檢察長帶頭宣講、現場答疑解惑、觀看典型案例等方式全面深入進行解讀,引導檢察干警消除疑惑、打消顧慮,變“要我填報”為“我要填報”。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黨組與派駐紀檢監察組專題會商會中,教育引導全體干警深刻認識到嚴格執行“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從講政治的高度學深悟透規定精神。針對“不會填”,利用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全院干警大會、支部大會、黨小組學習會、發放應知應會手冊、組織知識測試等方式,加強對“三個規定”及“實施辦法”“工作細則”的內容學習12余次,增強填報質量和有效性。針對“不敢填”,出台《關於執行“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工作細則》,幫助檢察人員厘清記錄報告的范圍、內容、要求、程序和責任追究等,說明對填報情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明確如實記錄報告的干警受法律和組織保護,切實消除干警“怕得罪人”“怕擔責任”等思想顧慮。
堅持職責導向,壓實主體責任。抓住“關鍵少數”。將“三個規定”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范圍,納入黨組重大請示報告事項、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檢察官業績考評內容,作為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述職述廉會的重要部分,從內心深處構筑慎用權力的思想自覺。黨組書記、檢察長率先垂范,逢會必講、逢問必報,先后十余次對落實“三個規定”作出重要要求﹔班子成員帶頭填報、如實填報,以“關鍵少數”示范引領“絕大多數”,為全體檢察干警作出表率。壓實條塊責任。建立健全常態化督促機制,出台《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督導員工作機制》,每個科室設置1名督導員,抓好分管部門、條線、聯系點的督促落實,通過每月一提醒、每月一報告“兩個一”工作法向下壓實責任。定期專項抽查、召開內部會議,對抽查中發現的重大事項填報內容存在填報不規范、不全面等問題,及時進行指導糾正,對長期“零報告”的部門點名批評並對其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對不記錄、不如實記錄、不及時報告以及湊數填報等問題,追究檢察官責任,記入個人廉政檔案,並作為干部選拔任用、檢察官入額、職級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安裝律師代理檢察案件動態分析監測軟件,充分運用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加大宣傳力度。將“三個規定”落實情況寫入工作報告,主動接受人大監督。組織召開由經貿口、計劃口等23個單位60余名領導干部參加的“三個規定”宣講暨黨政領導干部公開承諾大會,簽訂承諾書65份,從源頭上減少對執法司法活動的干擾。依托“沁水檢察”新媒體平台,通過漫畫、視頻、發布倡議書、制定長效機制等形式向社會傳遞“逢問必錄”的信號。
堅持目標導向,深化成果運用。定制來電彩鈴。在全市政法機關率先為全院干警定制開通以“三個規定”為主題的來電彩鈴並得到省院、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的肯定。利用彩鈴受眾廣的特點,讓呼叫前的等待變成對“三個規定”的宣傳,將人情拒之門外,將監督的觸角延伸至八小時工作外,形成八小時內外聯動監督的新常態。發布倡議書。通過“沁水檢察”公眾號,發布《關於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的倡議書》,詳細解讀“三個規定”重要意義和具體內容,針對領導干部、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和案件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分別發出倡議,主動邀請社會各界、廣大人民群眾及檢察干警親友監督支持,共同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推行告知書。在辦案中推行“三個規定”告知機制,將貫徹落實“三個規定”情況主動嵌入“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告知案件當事人應按照“三個規定”要求,在檢察機關審查案件的過程中不托人找關系干預案件,努力從案件源頭杜絕“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郭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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