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一涉嫌違法廣告行政處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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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5月26日上午,晉中市中院對上訴人山西某房地產公司訴被上訴人晉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晉中市人民政府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上訴人公司、被上訴人機關有關工作人員及太原師范學院法學院學生等百余名人員旁聽庭審,近距離了解法院工作,切身感受法律威嚴。

  上訴人山西某房地產公司發布一則廣告后,被上訴人晉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其涉嫌違法廣告案立案,經調查后認定涉案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並決定處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上訴人山西某房地產公司不服,提起復議,晉中市政府作出維持復議決定書。后,上訴人山西某房地產公司提起訴訟,一審判決駁回其要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訴訟請求同時撤銷行政復議決定書。上訴人山西某房地產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庭審現場,在審判長趙保軍法官的主持引導下,雙方當事人圍繞法庭調查的重點,就上訴人山西某房地產公司涉案廣告發布的全過程、被上訴人晉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等問題,分別進行了舉証、質証及辯論,整個庭審過程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優質高效。下一步,合議庭將綜合本案查明的事實和雙方的訴辨意見,認真評議后依法裁判。

  庭審結束后,市中院行政庭庭長陳雪平給同學們上了普法微課堂,重點介紹了行政訴訟法庭審理的主要流程、舉証責任倒置原則及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在程序方面應當注意的事項等。在微課堂中,同學們積極互動、闡述觀點,就案涉廣告是否應當處罰以及處罰力度是否恰當發表認識和見解,趙保軍法官結合案件情況對同學們的發言分別進行了點評。同學們紛紛表示,通過庭審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更好地了解和學習了法律知識。

  組織旁聽行政訴訟的庭審活動,是推進法治建設工作的重要手段和途徑。下一步,晉中法院將結合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和工作生活實際,全面、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讓法理法治深入人心,在全社會不斷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張晉 盧志剛)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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