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陽市法院:人民調解促和諧 春風細雨化矛盾
汾陽市法院:人民調解促和諧 春風細雨化矛盾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人民調解工作必須堅持用群眾認同的態度傾聽訴求,用群眾認可的方法查清事實,用群眾接受的語言解釋法理而化解糾紛。
2023年5月19日,汾陽市人民法院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成功化解一起時間跨域一年的身體權糾紛案。
案情簡介:任某與佟某是汾陽市某大型酒廠的職工,任某是保衛崗位,佟某飲酒后坐他人車輛進廠拿急需用品,進廠門時任某檢查了解情況后二人發生爭吵,隨后互相推搡,致任某受傷,住院開支、務工、精神損害賠償金額接近9萬元,任某訴至汾陽市人民法院。
調解過程:汾陽市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起訴狀后,立刻分派經驗豐富的人民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人民調解員首先向當事人雙方了解情況。任某表示,自己是保衛崗位,必須對進廠職工檢身,卻遭到佟某拒絕,還出言不遜,辱罵並出手毆打任某頭部腰腹部位,經就醫診斷,任某身上多處輕微傷。
人民調解員耐心傾聽雙方的陳述后,總結該糾紛焦點為以下兩點:一是任某責任心強,愛崗敬業,無論是領導還是員工,進廠需檢身檢車,不得違反門衛規章制度﹔二是佟某作為廠內多年職工,不應該違反門衛制度,更不應該辱罵出手打保衛人員,都是同單位職工,天天見面,熟悉得很,明知故犯不應該。
因此,要化解該糾紛,必須先了解任某的現狀,打感情牌,然后再幫助他們多換位思考,趁熱打鐵,釋法明理,進行耐心的勸解。佟某道出心裡話,那天自己家裡有煩心事,一直壓著,中午喝了少許酒,把火發到門衛身上啦,實在是不應該發生的事,后悔莫及。
調解結果:5月19日下午5點半,雙方當事人在人民調解員的主持下,簽訂協議及撤訴申請書,佟某一次性給付任某賠償金8萬元,任某出具收據並注明以后不再對佟某行為向督查部門追究責任。作為同單位的員工,倆人怒氣沖天地走進訴調中心,滿面笑容、握手言和說笑著離開了訴調中心。
案例點評:本案調解成功得益於以下三個方面工作:一是人民調解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雙方當事人化解內心的不滿情緒﹔二是對訴求進行分析,找准整個案件的主要矛盾並從感情上促進雙方當事人化解矛盾﹔三是人民調解員堅持為民服務,依法調解,最終順利化解糾紛。
(田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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