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檢察院:狙擊“地魔” 守護“糧”辰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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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更好地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推進治理廢舊農用地膜污染環境問題,春耕伊始,高平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抽調干警對轄區各鄉鎮廢舊農用地膜回收利用工作進行了走訪摸排。

  在摸排走訪中發現,部分鄉鎮的地膜種植耕地表面、地下均殘留大量地膜,在耕地邊緣、道路或附近溝渠中經收集未處理的廢舊地膜到處可見、隨意散落。

  針對這一情況,高平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在充分調查取証的基礎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與職能部門積極開展訴前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職,積極參與到農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中來,隨后向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單位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職能單位加大對廢舊農用地膜的清理、回收和處理工作監管力度,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廢舊地膜應收盡收,保護和改善轄區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村人居環境。

  目前,在高平市檢察院的監督跟進下,涉案鎮村的農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已達到整改效果。

  下一步,高平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將針對各鄉鎮回復的情況進行實地走訪“回頭看”,確保農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落實落地顯成效,助推做好春耕生產工作,保障糧食安全。

  重要提醒:不收農膜要處罰。《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或者農用薄膜,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農業投入品使用者為個人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提醒廣大農民朋友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規定及時回收農用地膜。

  高平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強調,廢棄地膜回收意義重大,事關糧食生產安全,呼吁廣大農民朋友,主動清理農田殘膜,科學回收處理,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耕地,改善農村環境質量,推動農業綠色發展,共同建設美好家園。(李海芳 安冬梅)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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