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生態環境執法機制建設實現歷史性突破

人海戰術撒網式監管轉向精准化執法效能大幅提升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法治政府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核心閱讀

  生態環境執法改革的“前半篇文章”已基本到位。生態環境部將持續以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為手段,不斷完善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生態環境執法體系,徹底實現“真垂管”“真綜合”,做好“后半篇文章”。

  到今年1月,《關於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實施已經整整一年。一年來,全國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制度與執法機制建設實現歷史性突破,執法方式實現重大調整與優化﹔一年來,正面清單﹔“雙隨機、一公開”﹔有獎舉報﹔典型案例發布等執法工作機制得到全面實施且已形成制度化。

  近日,生態環境部執法局局長曹立平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指導意見》推進了機構、職能、權限、程序和責任的法定化,把全部執法活動納入法治軌道。同時,隨著衛星遙感、熱點網格、走航監測等“海陸空”“天地人”一體化新技術在各地的廣泛運用,執法方式已由原來的“人海戰術”“撒網式監管”向“科技執法”“精准化監管”轉變,執法效能大幅提升。

  生態環境部執法局督察專員李天威表示,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推進完善法規和標准,加強對非現場執法的法律支撐,逐步落實將非現場執法採集的數據信息用於行政處罰。同時,在已有自動監測數據電子督辦單基礎上,探索創建電子罰單,完善電子告知和申辯等信息化管理機制,盡快實現非現場執法和非現場處罰。

  執法效能得到大幅提高

  2021年1月,生態環境部以1號文件的形式發布了《指導意見》。生態環境部1號文件聚焦優化執法方式,其意義非比尋常。曹立平指出,《指導意見》直擊基層生態環境執法工作的痛點難點,系統謀劃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制度與機制頂層設計。《指導意見》實施一年以來,生態環境執法效能得到大幅提升。

  去年7月29日,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有人在鑲黃旗巴音塔拉鎮舊學校院內非法收集廢棄儲油罐和油污造成環境污染。錫林郭勒盟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迅速派員前往現場進行核查,執法人員通過無人機航拍發現鑲黃旗巴音塔拉鎮舊學校院內南側和西北側堆存有大量廢棄油井的配套設施設備(抽油機、儲油罐、管線等),現場未採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錫林郭勒盟生態環境局立即邀請盟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最終查實,李某某等人的行為涉嫌污染環境罪。錫林郭勒盟生態環境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同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和治理修復工作。目前,鑲黃旗公安局已將李某某等相關涉案人員刑事拘留,逮捕歸案3人,網上追逃2人。

  這是今年1月中旬,生態環境部公布的今年首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中的一個。值得注意的是,生態環境部在首批公布的10起案例中的多起都運用了無人機。其中,遼寧大連利用無人機精准發現線索查處固廢違法案﹔黑龍江大慶查處了一起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內蒙古、河南聯手查處了一起非法收集、處置危險廢物案﹔福建三明“管護隊”協助查處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案。

  生態環境部執法局處罰處處長李錚說,從去年以來,定期發布典型案例已經形成制度,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0多個省相繼建立執法典型案例指導制度。生態環境部正在研究起草《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管理規定》,以指導地方統籌部內執法典型案例管理,加強典型案例的收集、解析、發布,建設典型案例庫等。

  曹立平指出,通過大力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在日常執法和各類專項行動中的應用,特別是通過無人機等科技手段輔助鎖定問題線索、評估污染程度,迅速掌握現場情況並固定証據,大幅提升了執法效能。

  發放舉報獎勵逾千萬元

  2021年7月23日,西藏自治區阿裡地區生態環保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阿裡地區環城北路有人非法收集轉運廢機油等危險廢物。阿裡地區生態環保綜合行政執法隊前往現場調查后,証實群眾舉報屬實。同年10月,阿裡地區生態環境局依據《阿裡地區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2萬元獎勵。

  對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獎勵是完善生態環境執法機制的一大亮點。據李天威介紹,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后,全國31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相繼出台了舉報獎勵制度文件,344個地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包括部分省直管縣、林區、特區等)建立實施了舉報獎勵制度,佔比達到91%。

  李錚透露,山東修改原有舉報獎勵制度,拓展有獎舉報途徑,提高有獎舉報獎勵金額,將最高獎勵金額由原最高2000元提高至50萬元。廣西14個設區市已全部制定實施有獎舉報制度,2020年,在對梧州一市民舉報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已獎勵1萬元的基礎上,2021年再獎勵7萬元,成為廣西2013年實施環境違法有獎舉報制度以來發放獎金最高的一次。

  據了解,2021年,全國共實施獎勵案件13983件,獎勵總金額1119.23萬元,從獎勵金額看,山東最高,達到521.23萬元。就獎勵金額而言,整體上呈現出重獎和普獎相結合的特點,其中,既有部分地方針對個案實施單筆20至50萬元重獎的情況,又有部分地方單筆發放100元左右普獎的情況。

  李錚透露,通過實施舉報獎勵制度,以獎促治,各地查辦了一批大案要案。比如,針對一起廢鉛蓄電池收集點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天津市生態環境局對舉報人予以20萬元獎勵。針對金華“5·21”跨界傾倒印染污泥案件,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對舉報人予以7萬元獎勵。

  此外,廣東省東莞市、浙江省台州市生態環境局分別針對嚴重環境違法案件向舉報人發放了50萬元、30萬元獎勵。

  李天威告訴《法治日報》記者,生態環境部將繼續指導各地全面建立實施舉報獎勵制度,充分挖掘人民群眾舉報違法線索這座“金礦”,進一步健全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

  查處自動監測違法案1045起

  2020年3月,針對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生態環境部實施了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目前,這項制度已經全面落地見效。

  曹立平向《法治日報》記者透露,截至2021年底,32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均建立了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實現了全覆蓋,全國現有正面清單企業4.5萬余家。2021年7月以來,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共開展非現場檢查19.3萬余次,依法減免行政處罰292次。

  “通過推動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和非現場監管,切實減少了對企業現場執法檢查頻次。”曹立平說,正面清單實施以來,對清單內企業非現場執法檢查頻次提升41.5%,現場執法檢查的頻次下降43.5%,切實減少了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不斷提升執法監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也是生態環境執法的一項創新舉措。據介紹,目前,全國已有10多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出台了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事項清單。

  針對《指導意見》提出的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保障對重大違法犯罪嚴懲重罰,曹立平說,2021年,生態環境部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對非法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以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重點打擊。生態環境部還連續6年聯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全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培訓班,構建三部門深入交流合作的平台。

  據李天威介紹,2021年全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共下達處罰決定書13.28萬份,比2020年同期(12.61萬份)上升5.3%﹔罰沒款數額116.87億元,比2020年同期(82.36億元)上升41.9%。

  盡管生態環境執法成效顯著,但是,生態環境非現場監管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與其他制度統籌實施並加以進一步規范,特別是弄虛作假問題不容忽視。曹立平透露,在2021年生態環境部會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開展的打擊自動監測造假專項行動中,全國共查處自動監測違法案件1045起。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強化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合作聯動,嚴懲自動監測設施各種造假行為。同時,將堅持非現場監管和現場執法並重、協同的原則,形成合力,嚴厲打擊各類惡意違法行為。

  隨著《指導意見》的落實生效,生態環境執法改革的“前半篇文章”已基本到位。就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曹立平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持續以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為手段,不斷完善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生態環境執法體系,徹底實現“真垂管”“真綜合”。

(責編:程峰玲、郗濤)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