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委原常委、秘書長李小明被開除黨籍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紀檢監察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呂梁市委原常委、秘書長李小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小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謀利;在煤礦生產經營、工程開發建設、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小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小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李小明簡歷

李小明,男,漢族,1960年6月生,山西原平市人,大學本科學歷。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3年8月,任呂梁地區離石縣城關鎮黨委書記;

1995年8月,任呂梁地區離石縣委常委、城關鎮黨委書記;

1998年12月,任呂梁地區離石市副市長;

2006年12月,任呂梁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局長、離石區副區長;

2011年6月,任呂梁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局長;

2012年5月,任呂梁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9月,任呂梁市委常委、秘書長、市委政法委書記;

2019年1月,任呂梁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9年12月,任呂梁市委秘書長;

2020年7月,退休。

(責編:程峰玲、郗濤)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