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縣合力推動司法改革向鄉鎮縱深發展
吉縣合力推動司法改革向鄉鎮縱深發展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是黨和國家對司法工作的總體布局和明確要求。2022年,吉縣司法局把《民法典》普及宣傳、執法隊伍建設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列入了重點工作,全力推進縣鄉司法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按照“規范組織機構,理順職責關系,強化和推動執法力量下沉”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精准發力,高位推動全縣司法工作。
一是抓組織建設,以“放權”為核心,高位推動縣鄉村司法體系建設。5月20日前,按照山西省委、臨汾市委關於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的決策部署,吉縣聞令而動,緊扣要求,成立了由縣委書記、政府縣長擔任雙組長的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專班,組織部、編辦、司法局、鄉鎮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各鄉鎮成立了以鄉鎮長為隊長的綜合執法隊。
吉縣司法局依法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各項機制的制訂工作,法治工作股承擔具體工作任務。
從 5月30日起,改革專班先后召開了5次座談大會,公開征求了縣直有關部門及各鄉鎮意見,深入7個鄉鎮73個行政村,歷時半個月反復修訂之后,起草了《吉縣深化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為全縣賦權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推進落實工作中,針對鄉鎮執法職責和執法邊界,解決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程序不規范、不會干問題,吉縣司法局編制了《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化使用手冊》《吉縣鄉鎮法定執法事項清單》《吉縣人民政府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職權事項清單》,有效地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向基層延伸和下沉,做到了責權明晰,執法有據,件件工作有跟進,有落實。
二是強執法力量,以隊伍建設為重點,深化夯實鄉村綜合執法基礎。吉縣司法局根據各鄉鎮現有合格執法人員情況,經鄉鎮推薦,組織部、編辦、人社局審核,先后對51名公職人員進行了統一的司法培訓,並通過了“2022年新申領行政執法証件人員公共法律知識”考試,最后報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廳資格復核,有40人獲得了執法証認領資格。目前,吉縣各鄉鎮執法証人員由原來的14人增加到了 54人﹔2022年12月16日吉縣司法局按照省廳文件要求,印發了《吉縣司法局關於開展2022年第二次申領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考試的通知》,動員鄉鎮具備申領執法資格的公職人員參加考試,積極抓好執法証申領的前期准備工作,進而解決鄉鎮執法人員不足問題,逐步使各鄉鎮專門執法人員分別達12人。
在推進鄉鎮綜合執法工作順利開展方面,吉縣司法局建立了培訓制度,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公共法律知識和業務能力培訓。今年共開展了9期“行政執法大講堂”線上培訓活動﹔邀請縣直各執法部門專業人員就執法規范化建設、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執法辦案過程中証據的取得等方面進行了2次大型線下培訓和1次實操實訓講解,讓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全面直觀地學習了解了執法全過程,強化了執法技能,奠定了鄉鎮執法基礎。
嚴格落實執法公示制度,各鄉鎮執法人員信息上牆,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了公開透明執法。目前,各鄉鎮執法隊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已正常開展工作。
三是重司法宣傳,以《民法典》為重點,合力亮化百姓生活。吉縣司法局始終堅持“司法近民,司法親民,司法為民”理念,利用第二個“民法典宣傳月之際”,以“民法典進農村”為重點,聯合農業綜合執法隊、消防大隊深入農村,通過設置法律咨詢台、發放宣傳資料、懸挂橫幅標語、召開專題講座等形式,就《民法典》中涉及“三農”、生態環境和消防方面的條款作了宣講﹔以典型案例為抓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講述了發生在農民身邊的案例,如農民焚燒秸稈引起的環境污染糾紛以及“三輪車載人”引發的交通事故等,糾正了廣大農民在生產生活中存在的違法隱患問題和行動。
同時,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村(居)法律顧問、鄉村“法律明白人”、村“兩委”班子成員的作用,利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法律圖書室、法治長廊等陣地,積極開展民法典宣講,引導廣大村民認識到民法典在生活中無處不在,無時不用,是人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
法制強,事事益,培育村民形成“凡民事小事勸和,大事調和﹔遇刑事人人知情可報”的良好氛圍,實現村規民約依法規范,真正讓民法典“典”亮群眾美好生活,讓鄉鎮綜合執法改革真正落地落實,發揮作用。
基層治理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石。而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是打通基層治理“最后一公裡”的重要抓手。吉縣司法局多措並舉,立體推進了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打通了法治在民間的最后一米距離,為續寫吉縣踐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篇章提供了法治保障。(蘇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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