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縣: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帶頭辦案彰顯履職擔當
吉縣: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帶頭辦案彰顯履職擔當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我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近日,吉縣人民法院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依法對葛某某、閆某某開設賭場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吉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青峰出庭支持公訴。

案情回顧
2021年8月,被告人葛某某、閆某某二人在位於吉縣二道河橋附近開設賭場,糾集十余名參賭人員採取打麻將、擲骰子的方式進行賭博,從中抽頭漁利。二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辦理過程中,吳青峰仔細審閱了全部案卷材料,核實相關証據,全面分析把握案件事實和爭議焦點,向被告人闡釋開設賭場罪法條及相關規定以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通過充分釋法說理,二名被告人全部自願認罪認罰。
庭審中,吳青峰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了被告人,出示了証據材料。在法庭辯論階段,就案件的事實証據,社會危害性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在指控犯罪事實的同時開展法庭教育,使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整個庭審過程規范嚴謹,既履行了公訴職能,又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檢察長作為員額檢察官帶頭辦案並出庭支持公訴,有助於帶動員額檢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辦案職責,提升辦案質效和司法能力,為推動檢察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起到了示范引領作用。(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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