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法官工作量 提高訴訟效率
太原市發出首份電子民事調解書
減輕法官工作量 提高訴訟效率
太原市發出首份電子民事調解書
山西法制報訊(記者王旻)近日,一位遠在千裡之外的雲南省保山市的當事人,通過手機接收到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民二庭通過“人民法院送達平台”發出的一份民事調解書。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訂后,太原市首份通過“線上調解+電子送達”方式送達的民事調解書。
該案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原告公司遠在雲南省保山市,而被告公司的訴訟代理人因疫情原因在西安隔離,雙方當事人均無法到庭參加訴訟。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后,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通過電話、微信溝通做調解工作,經過多次協商溝通,原、被告最終達成初步調解意向。
承辦法官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在線邀請雙方當事人進行線上調解,雙方當事人在法官主持下當庭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並在線簽署了調解筆錄和調解協議。為了讓當事人第一時間收到調解書,法官決定適用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的電子送達條款,向當事人送達民事調解書。
法官通過“人民法院送達平台”分別向達成調解協議的原、被告發送了標准版電子調解書。一分鐘后,系統顯示送達完成。
承辦法官表示:“使用電子送達快捷、方便、高效,避免當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情況,當事人能第一時間收到裁判文書,並且文書可以電子保存,不會遺失或損毀,法官也不需要逐個通知當事人及代理人來領取裁判文書,減輕了法官的工作量,提高了訴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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