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綜治中心構建大調解格局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紀實
河津市綜治中心構建大調解格局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紀實
有矛盾糾紛,找綜治中心。工作中,河津市綜治中心聚焦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完善多元解紛機制,構建了以綜治中心為紐帶,人民調解為主體,各專業調解組織相互聯系的“大調解”格局,實現群眾訴求有人辦、依法辦。在下面的案例中,檢調對接機制彰顯了獨特的司法價值。
具體案例
去年4月,運城市的小劉接到男友電話,電話中男友酒后情緒低落,表露出輕生念頭。小劉連夜開車從運城趕回河津,在車上不斷安慰對方,可男友聽不進去。兩人發生爭吵,過程中小劉說了一句“死了一晚上,死了嗎”,沒想到,話音剛落,男友竟瞬間拉開車門跳下,經為期一周的搶救,最終不幸離世。行車記錄儀中的爭吵聲、安全帶脫落聲,成了悲劇的冰冷見証。案發后,當地公安機關以小劉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偵查並提請批准逮捕。檢察機關審查后,考慮雙方當事人關系特殊,對案件定性產生爭議。除了刑事責任的界定難,民事賠償責任未能妥善化解也成為辦案人員棘手問題。
做法舉措
河津市檢察院准確把握“三個善於”的內涵要求,啟動檢調對接機制,將該案的民事賠償調解事項委托給河津市綜治中心,化解雙方矛盾。對接后中心組建了聯合研判專班,多次召開“解紛會診”會,梳理案件的堵點難點,以檢察機關的檢察結果為法律依據,讓雙方的訴求更加合理。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小劉支付21.8萬的賠償金並實際履行。男方家屬對小劉的行為表示諒解,出具了諒解書。檢察機關認為小劉過失行為的情節顯著輕微,對小劉作出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按照規定撤銷案件。期間考慮到男方的實際困難,啟動了司法救助程序。
實踐成效
這起檢調對接的成功案例通過非訴訟途徑解決了爭端,既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法治實踐,也是傳遞司法溫度的人文關懷,更是體現“綜治中心搭台、入駐部門唱戲、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的有益嘗試,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注入了源源不斷的法治力量。
(王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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