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郝庄派出所:

“三項舉措”提升矛盾化解的工作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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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論

“五防四控一打擊”專項行動以來,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郝庄派出所立足轄區實際,著力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防止因情感、鄰裡、家庭等原因導致“民轉刑”案件發生,充分發揮警民聯調作用,堅持“發現早、處置早,不升級、不惡化”工作目標,多舉措扎實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相關工作,有效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效能。

梳理警情清“盲點”,矛盾糾紛“早發現”

一、警情及時處置。在接到涉及矛盾糾紛的警情后,立即安排值班民警第一時間先行妥善處置,並將雙方信息及時進行登記。二是及時進行走訪。轄區派出所切實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次日內勤統計后推送至社區民警,通過依托社區和村委會,將村(社)干部、網格員等聯合走訪回訪警情,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效率,防止矛盾隱患持續發酵。三是法律宣講到位。全力做好預警防范、疏導化解工作,著力增強廣大群眾反家庭暴力的報警求助以及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2025年上半年,郝庄派出所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25起,其中家暴類警情135起、鄰裡糾紛32起,婚姻家庭糾紛41起,均得到合理有效化解,贏得了轄區群眾的一致好評。

工作實踐聚“焦點”,矛盾糾紛“快處置”

一是源頭化解。按照“預警在先、及時處理、就地化解”的原則,對日常排查和接處警中發現的婚姻家庭類矛盾糾紛,由派出所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協作,共同制定調解方案,妥善開展糾紛調解。二是定向化解。對排查出的每一件矛盾糾紛和苗頭性問題,務必要定人定時的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起始階段、解決在萌芽狀態。三是分類化解。堅持從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小矛盾、小糾紛、小案件入手,針對家庭、婚姻、情感等不觸及法律的小矛盾、小糾紛,通過說服教育、規勸疏導、平等協商等方式,促使雙方明辨事理、互諒互讓、化解矛盾,實現“能調則調、平息事端”。

聯勤聯動解“難點”,矛盾糾紛“多方解”

一是推行多方聯動調解。針對復雜的矛盾糾紛、婚姻糾紛等派出所聯合社區、司法、婦聯等部門協同化解,牢牢掌握工作主動權,共同引導矛盾糾紛雙方通過合法途徑,將糾紛矛盾化解在早、在小。二是借助基層組織力量。注重發揮鎮政府職能部門、社區、村(居)委會在調解中的積極作用,做到各種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對普通的家庭矛盾糾紛予以及時調解,實現化解矛盾、教育群眾的綜合成效。三是借助群眾力量。主動邀請老黨員、老干部等群體參與到因家庭矛盾等引發的糾紛調解中,充分利用人熟地熟、情況熟及群眾信任等優勢,有效及時化解矛盾,增強調解質效。

(白林杰)

(責編:程峰玲、林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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