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縣公安局上馬派出所:
探索“警網融合”,實現社會基層治理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
襄垣縣公安局上馬派出所:
探索“警網融合”,實現社會基層治理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年來,襄垣縣公安局上馬派出所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秩序好、發案少,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目標,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化群防群治工作,排查化解基層矛盾,探索“警網融合”工作新機制,實現了打擊上升、警情下降的目標,贏得了群眾的口碑。
“警網融合”多元化,為警務工作提質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上馬派出所充分發揮社區網格員和村民“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充分借助原有社會治理網格力量,整合資源,重新劃分責任區,並在每個網格組建了由社區民警+網格長(村支部書記)、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平安志願者組成的社區警務工作團隊。
日常工作中,在社區民警的帶領下,結合各網格實際情況,團隊成員之間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常態化開展基礎信息採集等工作,加強警情突出區域、時間段的巡邏防控,切實將為民觸角延伸至群眾身邊。
上馬派出所融合社會治理網格力量,一改過去社區民警輔警單一作戰的被動局面,充分發揮網格員對社區警務工作的重要輔助作用,將網格融合互補,揚長補短,切實提升社區警務效能。
“警網融合”層級化,為社區網格增效
“警網融合”,以警為主,以網為輔。上馬派出所充分發揮民警懂法律、知民心、經驗多的優勢,指導培訓網格員學習相關業務知識,提高網格工作效率。
上馬派出所立足實際,建立多層級“警網融合”工作機制,採取由低到高、由易到難,逐級從網格、社區、派出所、鎮綜治中心層級式提交工作模式。具體做法是:在網格內,對無法處置化解的矛盾糾紛、各類安全隱患、治安亂點以及關系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及時上報社區,由社區警務工作團隊進行處置化解,若再無法處置、化解,依次提交派出所、鎮綜治中心進行處理化解,直至化解處置終結。
今年10月份,上馬派出所社區民警接到網格員報警稱,一女子和丈夫有感情糾紛,其丈夫揚言要採用暴力報復該女子的父母。社區民警按照“警網融合”事件層級處置機制,立即向派出所值班領導報告,啟動所隊聯動機制,由值班民警找到該女子的丈夫並將他帶回派出所,對他進行心理疏導,平復他的心情;由負責矛調的民警和社區民警一道繼續跟進該警情,開展持續化解。經過派出所及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村居干部、志願者協會等多方人員的化解工作,最終成功化解這對夫妻的矛盾,避免了事件繼續惡化的可能。
“警網融合”專業化,為偵破小案提速
“夏季行動”期間,上馬派出所積極探索群防群治工作新機制,動員網格力量積極投身到“巡、防、管、控、宣”各項工作中,有了網格力量的加持,使打擊違法犯罪、維護公共社會穩定各項措施更加及時、更有效率。
2024年9月的一天,民警接到一外地男子報警稱:該在花海水庫邊釣魚,被一襄垣男子毆打,對方已離開,其有行車記錄儀上的錄像為証。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調查。經初查:對方是名中年男子,雙方因釣魚的地盤發生爭執,報警人被中年男子打了幾拳、踹了一腳,未致傷。盡管對方男子打人后就離開了現場,報警人也不認識對方,但細心的民警還是從行程記錄儀的錄像中捕捉到了關鍵的一句話“在我們村的地界上,你他媽的還敢跟我橫”,因此推斷打人男子應該就是本村人,隨即民警將打人男子的形象截頻后,發給了該村網格員,很快便認出了打人者王某。隨即民警將嫌疑人傳喚到案,並根據其違法情節和認錯態度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本次從案發到處理,民警僅用了兩個小時。
“警網融合”利民化,為服務群眾添彩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放管服”各項便民措施的要求,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上馬派出所根據農村老年人多、行動不便人員多、在外打工人員多的實際情況,結合“警網融合”工作相關要求,推出了“戶籍業務幫辦代辦服務”,即:派出所從日常的戶籍業務中梳理出了一些不需要群眾親自到場就能辦理的常見業務,將這些業務所需的手續向網格員進行公布,如遇確有不便、無法到所的群眾有需求,則由網格員負責收集手續,社區民警負責跑腿,戶籍民警負責審核辦理。此舉使群眾在家打電話就能辦業務,有效地解決了農村群眾最基本的“跑腿”問題,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提升了轄區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基層工作一頭連著黨和政府,一頭連著人民群眾。上馬派出所堅持以“融警務”為導向,推動“警網融合”,多元匯聚,實現社會基層治理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讓基層工作煥發勃勃生機和活力,為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注入新的力量。(路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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