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優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模式
推動公調(警調)對接工作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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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貫徹落實全國調解工作會議精神,晉中市司法局、晉中市公安局通過採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模式,實現了人民調解“進派出所”全覆蓋,有效豐富了多元解紛實踐,打通了全市治安領域人民調解“最后一公裡”,提升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健全一項“制度”,筑牢保障根基,在《關於加強公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的基礎上,創新了治安領域調解工作,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雙向發力、同題共答,實現了全市公調(警調)對接三層級對接機制。即:縣(區、市)公安局與縣(區、市)人民調解委員會(中心)對接,基層公安派出所與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接,城鄉社區警務室與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接,重點對治安領域的民間糾紛、情節較輕的治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涉及的民事賠償糾紛依法調處。

  完善“四有”規范,提升標准水平。統籌推進“調解七進”和“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建,開展人民調解“進派出所”活動。目前,全市126個駐公安派出所人民調解工作室“四有”規范落地落實,為調解工作有序開展奠定了扎實基礎。今年,市司法局部署開展“踐行楓橋經驗 化解矛盾糾紛 助力轉型發展”專項行動,指導輔警參與治安領域人民調解工作。公安輔警的加入進一步優化了調解員隊伍結構。

  融通兩類“資源”,工作提質增效。全市通過優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模式,有效整合了人民調解和治安調解兩類資源,實現了信息互通、資源共用,優勢互補、融合融通,提高了矛盾糾紛化解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解答涉警類法律咨詢2440人次,行政調解糾紛20195件、人民調解糾紛1178件,為進一步推進新時代新征程調解工作作出了積極貢獻。

(張晉 李宇航)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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