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縣公安局中村派出所:春節遇火情,藏藍逆行者
沁水縣公安局中村派出所:春節遇火情,藏藍逆行者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春節期間,民間多有燒香祭祖等傳統習俗。然而,用火不慎,可能帶來安全隱患。為全力維護全縣社會治安大局持續安全穩定,確保人民群眾度過平安祥和的新春佳節,沁水縣公安局中村派出所全體民輔警堅守崗位、主動作為,持續開展接警處警、巡防管控、疏堵保暢、服務群眾等工作,用實際行動踐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庄嚴承諾。
近日,中村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轄區某居民區家中起火。情況危急,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立即攜帶裝備趕赴現場,途中持續與消防部門保持溝通聯絡,請求支援。到達現場后,發現該房屋為木質結構老房,屋頂房梁已被窨燃,現場煙塵四起。民輔警快速疏散圍觀群眾至安全區域,並熟練操作滅火裝備與現場群眾和民兵齊心協力匯聚成一股強大的滅火力量,全力遏制火勢蔓延,並快速將火災扑滅。所幸扑救及時,現場沒有人員受傷。

經向失火房屋屋主了解得知,此次起火因其在家中點燃艾灸,未將其徹底熄滅就扔到門口堆放的雜物堆中,進而導致失火。
事后,派出所民輔警和消防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確保無火星、無暗火、無隱患,防止二次起火。同時對現場群眾進行冬季安全用電、防火防盜等安全宣教。
溫馨提示:冬季為火災高發時期,用火用電用氣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到人走火滅,防止“死灰復燃”。(杜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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