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縣公安局西營派出所搗毀一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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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煙花爆竹屬於危險物品,2020年10月1日我省發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明確了我省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

  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中,襄垣縣公安局西營派出所破獲1起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案,抓獲涉案嫌疑人1名,依法查獲各類煙花爆竹近1000余件涉案價值10萬余元。

  近日,西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某民房內疑似非法存放煙花爆竹。民警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增援民警隨即趕赴現場。經現場排查,警方在該民房內發現非法儲存煙花爆竹1000余件,並當場將嫌疑人王某抓獲。

  經調查,王某對其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王某(男,53歲)因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襄垣縣公安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其非法存儲的煙花爆竹已被依法沒收。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趙旭輝)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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