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師〝撈人費用高達150萬元!
晉城城區警方破獲冒充律師詐騙案
找〝律師〝撈人費用高達150萬元!
晉城城區警方破獲冒充律師詐騙案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辦理取保候審,實際是實施詐騙?家住晉城市城區某街道的張女士(化名)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丈夫因經濟糾紛被捕入獄,她想為丈夫辦理取保候審,豈料遇上了“假律師”,接連被騙去150萬元。
2020年,張女士的丈夫因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被江西檢察機關批捕,為了能夠給自己丈夫辦理取保候審,她通過朋友認識了自稱律師的王某。
王某接受了張女士的咨詢,並承諾能夠為張女士辦理取保候審。
跑腿費、律師費、疏通費、擔保費……5月至9月期間,王某以多種理由要求張女士為其支付各種費用,為了能夠將自己丈夫“撈出來”,張女士分三次在晉城市城區澤州路某銀行向王某轉賬40萬元、30萬元、80萬元。
隨后,張女士丈夫在支付了勞動報酬后,被法院判處緩刑,其間,並沒有接受到王某的任何幫助,張女士多次向王某追要所付錢款,均被王某以各種理由推諉扯皮拒不退還。張女士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隨后,立即前往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報警。
接警后,辦案民警迅速開展偵辦工作,經縝密調查,迅速鎖定了嫌疑人。發現嫌疑人王某在江西省南昌市一家律師事務所上班,但並非律師,通過分析研判,發現了王某的另一名同伙仝某。
今年4月23日、25日,在江西南昌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辦案民警在南昌將犯罪嫌疑人王某(女,45歲,江西省南昌市人)、仝某(男,51歲,山東省菏澤市人)抓捕歸案。
經查, 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仝某、王某在明知自己沒有能力為他人辦理取保候審或者免予起訴的情況下,勾結在一起,王某冒充律師,通過能給受害人的丈夫辦理取保候審或不予起訴為由,簽訂專項服務合同騙取受害人40萬元,后又以跑關系打點為由,先后分兩次騙取受害人轉賬110萬元。仝某等人收到錢后,144 萬用於個人消費,6萬元分給王某揮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仝某、王某因涉嫌詐騙已被晉城城區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和追贓挽損工作正在進行中。(蘇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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