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查獲非法郵寄快遞包裹
晉中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查獲非法郵寄快遞包裹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4月16日,晉中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匯通派出所接到轄區企業某物流公司員工報警稱,其在工作中通過X光機發現包裹中疑似裝有煙草。民警立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控制現場。經核實,貨物是經長沙發往晉中中轉,共計涉煙快遞包裹22個,民警查獲無証運輸卷煙220條,目前,已移交榆次區煙草局進一步辦理。

近年來,受高額利益驅使,涉煙寄遞倉儲趨勢明顯,民警對轄區內物流快遞點逐一排查,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物流倉儲渠道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同時要求企業負責人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驗視制度、可疑物品報告制度,提醒員工在工作中不得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條件,確保轄區社會治安穩定。
警方提示:煙草制品屬國家專營,非法經營煙草不僅涉嫌犯罪,而且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對社會經濟造成重大影響﹔非法經營煙草包括購買、運輸、存儲、銷售等一系列環節,實施任何一個環節,均對煙草專賣制度造成破壞,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廣大群眾若發現非法經營煙草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普法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二條: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機構簽發的准運証,無准運証的,承運人不得承運﹔郵寄、異地攜帶煙葉、煙草制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一條: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証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或者停止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劉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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