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網絡謠言!應縣公安依法查處兩起網絡謠言案
打擊網絡謠言!應縣公安依法查處兩起網絡謠言案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有效淨化網絡環境,維護良好網絡輿論秩序,切實提升廣大人民群眾上網安全感和滿意度,公安部決定將2024年作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近期,應縣公安局依法查處兩起網絡謠言案。
案例一
近日,應縣警方在工作中發現,多名網民在多個微信群中發布內容稱:“何某5歲兒子在應縣某幼兒園附近被人拐走了,轉發一次本人發紅包200元。”經查,謠言傳播者為應縣籍臧某某、孫某某、李某某、尤某某,四人為了賺取200元的好處費,未經查証事情真偽就轉發上述謠言信息並在多個微信群進行發布,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應縣警方根據掌握的線索,對違法人員臧某某、孫某某、李某某、尤某某依法傳喚。違法人員到案后,臧某某、孫某某、李某某、尤某某對自己傳播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應縣公安局依法對上述4人分別進行行政處罰。
案例二
近日,應縣警方在工作中發現,網民王某(化名)在某平台發布一段視頻稱應縣又發現古墓。之后將該視頻轉發到群裡,讓平台官方的人員推廣加熱該造謠作品,視頻播放量高達3.3萬,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經查,謠言發布者王某(化名)為了博取關注和流量,故意編輯轉發上述謠言信息並網上進行發布。3月25日,應縣警方根據掌握線索,對違法人員王某(化名)依法傳喚。違法人員到案后,王某(化名)對自己散布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應縣公安局決定對違法行為人王某(化名)罰款500元。
(宋凱 郭卉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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