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查處一起網絡暴力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案
長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查處一起網絡暴力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案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如今,發抖音已成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方式。但是,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散布他人身份信息、誹謗他人不僅觸犯法律,還將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
3月13日,長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微子鎮派出所接轉交函,稱:米某在抖音平台發布不實信息,涉嫌擾亂他人正常生活。
接線索后,該所迅速展開調查,依法將米某傳喚至分局進行詢問,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違法嫌疑人米某(男,38歲,襄垣縣人),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3月2日期間,利用自己的抖音賬號,在抖音平台多次發布受害人身份信息,惡意中傷受害人,嚴重干擾了其正常的生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該局依法對米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白寶良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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