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不得你!

稷山公安局翟店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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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危險,后果不堪設想。近日,稷山縣公安局翟店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案。

  為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稷山縣公安局翟店派出所積極組織民警輔警在轄區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持續筑牢安全屏障,堅決守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1月23日,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中,民警發現轄區某物流公司院內設置“撬裝式”儲油設施,存在非法儲存柴油安全隱患。於是,民警迅速行動,果斷出擊,在確認違法事實后,當場將涉嫌非法儲存和使用散裝柴油的楊某抓獲。

  經查,違法行為人楊某(男,38歲,翟店鎮某村人)自2022年8月份至今,在未取得相關消防部門以及安監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私自在自己經營的物流公司院內設置“撬裝式”儲油設施非法儲存柴油供自己經營的車輛使用。截至2024年1月23日,該儲油設施內還存儲有幾百升柴油。經詢問,楊某對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等七部委2022年發布,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危險化學品目錄》,柴油屬於危險化學品。目前,違法行為人楊某已被稷山縣公安局行政拘留。(閆文斌)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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