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銀行對公賬戶 芮城警方開出“反詐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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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11月23日,芮城縣公安局深化警銀協作機制,快速查獲一起出借銀行對公賬戶案件,並對出借銀行對公賬戶的違法嫌疑人楊某進行行政處罰。

  經查,違法嫌疑人楊某(男,30歲,芮城縣人)10月份在某社交平台認識一位幫助企業辦理貸款業務的田某,將自己辦理的對公賬戶告訴田某,並簽訂了“委托貸款綜合服務”合同。10月24日,田某以楊某的對公賬戶需要包裝、資金流水不夠,需要刷流水提高額度為由,向其索要對公賬戶的U盾及支付密碼。楊某在明知出借對公賬戶屬違法行為的情況下,將對公賬戶的U盾郵寄給田某,並告知對公賬戶密碼,用於提高流水。5天后,田某謊稱在刷流水期間向楊某對公賬戶轉入25萬元,在轉出該筆資金時被銀行查控平台攔截。田某要求楊某前往銀行辦理銷戶,並將該筆資金取現后存入指定賬戶。楊某來到銀行,對工作人員謊稱該筆資金屬於正常合同貨款,在工作人員的再三提醒和勸阻下,楊某承認其將名下的對公賬戶出借給他人使用。經反詐民警核實,該筆轉賬系貴州省貴陽市劉某的被騙資金。

  目前,芮城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嫌疑人楊某進行行政處罰。(王鵬飛)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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