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陽公安查獲746箱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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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汾陽市公安局南薰派出所、民爆大隊在對轄區重點場所聯合巡查時發現,位於轄區洪南社的某舊廠房內存有大量貨物,且用雨布遮蓋。后民警從被遮掩的側門進入,發現倉庫內儲存有大量煙花爆竹,經清點,共查獲煙花爆竹746箱。

  經查,9月15日,犯罪嫌疑人溫某從湖南省瀏陽市購買共計七百余件煙花爆竹,並在無任何資質的情況下非法將貨物存放於其承租的倉庫內,欲在春節時售賣,經價格部門鑒定,涉案煙花爆竹價值8萬余元。

  現溫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付小剛 穆文棟)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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