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領康養產業開好頭起好步
引領康養產業開好頭起好步
康養產業促進條例是我們立法促進產業發展制定的又一件法規。山西有著豐富的自然生態資源和豐厚的歷史人文積澱,發展康養產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特別是山西四季分明、雨熱同步、光照充足,冬夏氣溫懸殊、晝夜溫差較大。夏季平均氣溫介於19℃-28℃之間,是理想的清涼勝地和避暑休閑勝地。近年來,省委省政府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對全省康養產業培育進行了布局,打造“康養山西、夏養山西”品牌,出台了一系列促進康養產業發展的政策。各地也依托自身優勢,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採取了許多產業支持措施,積極推進康養產業發展。但總體看,山西康養產業還處於起步階段,發展中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相關市場主體對山西發展康養產業的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發展前景把握不夠精准,產業發展路徑不夠清晰。
二是缺乏規劃政策指引,目前尚未針對全省域范圍內的康養產業發展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編制整體規劃,產業政策方面也存在導向不清晰、供給不精准、效果打折扣等問題。
三是現有資源統籌整合力度不夠,資源利用水平低,企業運營成本高,市場競爭力不強。
四是完善的產業標准正在建立過程中,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產業集聚和規模效應不夠明顯。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將立法的著力點放在發揮法規的引領推動作用上,從明確產業定位、聚焦產業融合、注重規劃引領、健全產業標准、強化政策有效供給、統籌整合現有資源等方面著手進行制度設計,推動康養產業合理布局、穩步推進。
明確康養產業的定義。要立法促進康養產業發展,首先要弄清的問題是何謂康養產業。目前在學術界、產業界尚未有嚴格的定義,廣泛認可的說法是:康養產業是指為社會提供康養產品和服務的各相關產業部門組成的業態總和。在調研中我們也了解到,康養產業涵蓋養老、養生、醫療、文化、體育、旅游等諸多業態,涉及到人民群眾生活方方面面。條例參考“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相關內容,明確了康養產業的定義,即以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為核心形成的綜合性產業,包括直接或者間接為康養活動提供物質或者非物質服務的養老、養生以及醫療、文化、體育、旅居等產業。
指明康養產業發展路徑。山西康養產業發展的路徑應該是什麼?突破口在哪裡?我們對全國康養產業發展先行地區進行了認真研究,攀枝花的“陽光康養”、揚州的“中醫藥基地旅游”、上海的“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雅安的“森林康養”,都是充分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促進康養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相融合,持續用力做大做強。山西獨特的地理環境小氣候造就了著名的“小雜糧王國”,是我國北方小雜糧主產區﹔道地藥材資源豐富,黨參、黃?、連翹等品質優良,作為功能飲料的山西藥茶,深受人們喜愛﹔獨特的晉商大院、黃土窯洞等人文景觀和傳統民俗,已成為享譽海內外的旅游熱點,這些都是我們發展康養產業的資源優勢。為把資源優勢充分轉化為產業發展優勢,條例明確了康養產業的發展路徑,即鼓勵與山西特色資源、優勢產業充分融合,催生更多康養業態,激發出“1+1>2”的“化學反應”。為此條例規定,鼓勵康養產業經營者將小雜糧、特色農產品以及道地優勢中藥材與康養項目相融合﹔鼓勵公共文化資源向康養產業延伸,推動紅色資源、古建筑、古村落、傳統工藝、戲曲等與康養產業相融合﹔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康養社區、康養鄉村、康養小鎮,推動農業創意、田園觀光、民俗體驗與康養相融合﹔鼓勵利用自然風光、清涼氣候、森林資源、地熱資源等建設康養基地。
強化規劃標准引領作用。為了避免康養產業發展起步階段可能出現的企業無序競爭、低水平重復建設等問題,我們在立法中注重發揮好規劃和標准的引領作用。在規劃引領上,規定省政府應當結合資源稟賦、區位優勢、歷史文化、基礎設施等情況,按照市場化、產業化、特色化、專業化原則,編制全省康養產業發展規劃﹔市縣政府應當根據全省康養產業發展規劃和本地實際,編制本行政區域康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康養產業發展規劃應當包括發展目標、產業導向、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具體措施、扶持政策等內容,並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銜接。在標准引領上,規定省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康養產業標准﹔康養服務項目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標准。
提供精准支持保障政策。針對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土地和推廣等方面“急難愁盼”問題,條例將現有支持保障政策和有效措施系統整合上升為法規制度。在土地支持方面,規定市縣政府應當將康養產業示范項目納入重點項目用地計劃指標﹔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等相關規劃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者以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發展康養產業。在推廣支持方面,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對獲得中華老字號、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有機農產品認証的康養產業品牌或者產品,給予補助或者獎勵﹔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定期舉辦康養品牌展示推廣活動,組織引導康養產業經營者參加國內外康養產業交易會、博覽會等。
突出對現有資源的統籌整合。康養產業發展離不開各種公共服務設施和資源的支撐,如果“另起爐灶”既導致資源浪費,又增加企業成本,為此,條例突出統籌整合現有資源發展康養產業。例如,目前我省符合標准的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服務設施已覆蓋所有城市社區。到2021年底,全省將建成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逾7000個、區域性養老中心超過100個、中心敬老院超過200個。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合理統籌、均衡配置城鄉養老資源,規劃、建設和改造與老年人日常生活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整合家庭、物業、餐飲、物流、護理等服務資源,建立老年人服務網點,完善養老服務供給體系﹔鼓勵康養產業經營者與醫療機構開展合作,構建醫療、康復、保健、養生等一體化康養醫療服務體系,發展康復醫院、護理院、保健院、托老院等康養醫療項目。
“小切口、有特色”立法課題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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