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連賣兩子觸犯刑律
愛心檢察官傾力解救送還親人
狠心父母連賣兩子觸犯刑律
愛心檢察官傾力解救送還親人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9月13日上午,陽泉市城區居民史某某專程來到陽泉市城區人民檢察院,代表全家贈送了印有“懷愛民之心 辦利民之事”的錦旗,並向檢察機關表示真誠的感謝。
錦旗的來源還要從一起拐賣兒童案件說起。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間,史某(時年19周歲)與未婚女友武某某(時年16周歲)瞞著父母,先后產下兩名嬰兒。考慮到自身無力撫養孩子,二人決定將孩子送養。通過曹某某做介紹人尋找買家,曹某某先后聯系到了多年無子的李某某和張某某,約定以6萬至8萬不等的高額營養費抱養孩子,后李某某和張某某分別到醫院付給曹某某、史某“營養費”,將新生嬰兒抱走。
2021年5月19日,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將該起拐賣兒童刑事案件向陽泉市城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該院審查后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曹某某、史某某二人提起公訴。考慮到武某某系未成年人且在案發后的對自己行為有真誠悔恨的悔罪表現,陽泉市城區人民檢察院對武某某作附條件不起訴。
在辦理該案的過程中,承辦檢察官詳細了解了嬰兒被拐賣的緣由和過程,綜合調查后又發現一起重要犯罪線索,即收買方的犯罪問題。經研究,認為雖然收買人李某某和張某某是以撫養為目的從親生父母手中收養嬰兒且無收養后轉賣行為,但收買兒童的動機不影響犯罪事實的成立,李某某、張某某以高額營養費收買嬰兒的行為構成收買被拐賣兒童罪,決定啟動立案監督程序。
在辦案期間,承辦檢察官考慮到孩子健康成長的需要,積極聯系武某某和史某某父母,了解他們的想法。雙方的父母表示,自己孩子由於無知所做出的行為令人痛恨,如果事先和他們商量了,孩子是絕不會被賣掉的。面對孩子親人強烈要求撫養的意願,承辦檢察官多次積極聯系公安機關,幫助開展被拐賣兒童的解救工作,讓孩子早日回到親人身邊。
經檢察機關的不懈努力,近日,孩子被接回到祖父母家中撫養。
孩子爺爺史某某激動地說:"我想謝謝檢察院,謝謝檢察官,感謝你們為了我的孩子和我的家庭所做的一切,要是沒有你們的幫助,我的兩個孫子就要不回來了!真的謝謝你們了。"
該案的辦理不僅體現了“人民檢察為人民”理念,更體現了檢察機關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責任擔當和為民辦實事的人民情懷。錦旗不僅表達了當事人的謝意,也表達了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更是對檢察工作的鼓舞和鞭策。(陽泉城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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