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國家濕地公園保護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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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8月28日,運城市人大常委會召開《運城市國家濕地公園保護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通報《條例》頒布實施情況。《條例》將於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發布會上,運城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對《條例》的立法背景、目的、意義、起草和修改過程、主要內容進行了通報。《條例》共22條,對法規的適用范圍進行了明確,規定了國家濕地公園保護應當堅持保護優先、嚴格管理、系統治理、科學修復、合理利用的原則,明確了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職責,加強了國家濕地公園保護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發和應用,規范了國家濕地公園的規劃體系建設,明確了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措施等。

  會議指出,《條例》是運城市生態環保領域立法的一項重要成果。各級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法規出台的重要意義,全力做好宣傳闡釋、貫徹實施工作。要強化協調配合,制定權責清單,細化崗位職責,廣泛凝聚法規執行的強大合力。要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注、支持法規實施的良好氛圍。運城市人大常委會將通過執法檢查、代表視察、執行評估等形式,全面掌握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以法規的全面正確有效實施,助力運城市“一區兩城三強市三高地”建設,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運城篇章貢獻法治力量。(李書江)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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