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再深化
國資委發文要求“查大案、盯高發、治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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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國務院國資委獲悉,為切實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國資委已下發通知持續深化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提出各中央企業要把“查大案、盯高發、治頑疾”作為做好責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

  根據國資委網站4月17日發布的《關於做好2023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國資委要求中央企業進一步健全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追究“反向查、正向建”作用。

  通知明確,中央企業要緊盯重大違規問題﹔緊盯違規問題高發領域,強化對企業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嚴查股權投資、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對外擔保、金融業務等領域違規問題線索,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國資委三令五申嚴禁的融資性貿易、“空轉”“走單”虛假業務問題“零容忍”。

  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要持續構建權責清晰、約束有效的經營投資責任體系,健全用好責任追究工作機制。通知明確,對新設立的中央企業或新投資並購的子企業,要同步明確責任追究職責主體,建立工作制度機制,確保工作體系有效覆蓋。

  據了解,近年來中央企業持續推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實,責任追究工作體系不斷健全,追責力度精度持續提升,企業合規經營理念有效強化,為促進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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