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涉野生動物犯罪:斬斷“身份洗白”“電子獵夾”違法犯罪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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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川金絲猴、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小熊貓等瀕危野生動物,被低價收購轉賣給具有繁育資質的動物園,被后者“洗白”並以高價出售﹔非法制造的“電子獵夾”通過寄遞渠道拆裝售賣,成為野生動物的“致命陷阱”……

  2020年以來,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3年的依法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犯罪專項行動,挂牌督辦的150起大要案件全部告破。

  川金絲猴、小熊貓被非法捕獵、“洗白”銷售

  2020年12月3日晚,李某華在四川雅安天全縣被警方抓獲。

  “被捕時,李某華的手都在抖,緊緊攥著和兒子聯絡用的對講機。”天全縣公安局辦案民警馮志遠回憶,正在數公裡外等待指令的李某華之子李某秋亦被抓獲,民警在他的車中發現三隻活體小熊貓。

  李某華2006年因販賣獼猴、2017年因販賣小熊貓先后兩次被判刑。2019年出獄后,他重操舊業,以每隻數千元不等的價格收購小熊貓,再以每隻數萬元的價格轉手給一些動物園。這些具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和經營利用資質的動物園聲稱“這些野生動物系自己動物園繁育”,進而辦理合法手續轉售。

  再如珍貴的川金絲猴,盜獵者按每隻1萬余元價格出售給李某華。李某華轉手賣給一些動物園時,價格已是每隻數萬元,當川金絲猴再次被轉賣時,價格漲到每隻數十萬元。

  警方在李某華的養殖場內查獲的涉案川金絲猴。

  在這起公安部挂牌督辦的“12·3”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中,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查獲川金絲猴18隻、小熊貓17隻。

  2022年6月,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某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三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李某華等提起上訴,2023年2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電子獵夾”嚴重危害野生動物

  福建寧德“10·11”系列非法狩獵案,也是依法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犯罪專項行動中,公安部督辦的重大案件。

  2022年9月,福建寧德柘榮縣公安局民警下鄉走訪,發現有人收購、出售野生動物,隨即對此線索展開偵查。10月11日清晨,葉某夫婦在家中被抓獲。

  柘榮縣公安局辦案民警林澤楠介紹,警方在葉某家的冰櫃裡發現部分野生動物凍體,大廳堆放著上千套“電子獵夾”。

  “電子獵夾”由底座、帶有彈簧的不鏽鋼繩套、報警器等部件構成,使用時一端固定在樹木上,另一端放在動物經常出沒的地方,有動物經過時會觸動機關將動物套住,並向捕獵人發送定位等信息。

  福建警方在犯罪嫌疑人辨認現場時找到的“電子獵夾”。

  辦案民警循線偵查,查明其上游供貨人是外省某地的梁某。2023年1月15日,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梁某抓獲歸案。據民警介紹,大學畢業后曾在科技公司就職的梁某租賃廠房研發“電子獵夾”,還開發出配套應用軟件。

  福建公安機關從“電子獵夾”入手,摧毀了一條省外非法制造、銷售捕獵工具及危害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鏈條,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員151人。

  切實扎牢野生動物保護的制度籠子

  “梁某等人利用新技術手段制作、銷售這些‘電子獵夾’給非法狩獵提供便利條件,給野生動物造成嚴重危害。”西南政法大學生態法學院教授張志遼建議,要及時修改完善相關法規,進一步扎牢扎緊野生動物保護的制度籠子。

  個別動物園借合法資質為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提供掩護,制度之網應如何織密?張志遼認為,針對此類風險要綜合施治,如完善入園動物台賬制度、申報制度、定期巡檢制度,公示園內動物來源渠道等。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強行刑銜接﹔緊盯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開展聯合執法整治﹔加強區域警務合作,聯合打擊省際交界地區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違法犯罪活動。

  各地也制定出台一批制度規范,為保護野生動物作出積極探索。福建省公安廳森警總隊總隊長許仁貴表示,福建公安機關以深化“林長+警長”工作機制為牽引,與林業等部門密切配合,保持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嚴打高壓態勢。

  天全縣公安局局長羅洪康介紹,“近年成立的大熊貓國家公園天全縣警察大隊,不僅辦理片區內治安、刑事案件,還負責林業、農業等部門可委托執法的事項,一體調配、合力推進,保障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案件早發現、快查辦、重懲處。”

  依法保護野生動物,對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具有重要意義。非法捕獵、交易野生動物是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斬斷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鏈條﹔有關部門進一步強化監管,切實扎緊制度籠子,才能共同確保野生動物得到全面保護。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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