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勒美好未來人居環境
我省出台四部法規助力轉型跨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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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四部法規助力轉型跨越發展
本報訊(記者 魏巍)9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修訂)》《山西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修訂)》《山西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山西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條例》進行發布。
《山西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聚焦設施規劃、設施配建、資源整合、農村設施、適老化改造、設施保障等方面,明確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標准,提出了配建社區養老服務用房的具體要求﹔在服務供給部分明確了政府服務、醫養結合、志願服務及平台建設的主要內容和具體要求。條例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充滿活力的營商環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離不開對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強有力保護。修訂后的《山西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明確各方相關主體的職責和義務,要求經營者合法誠信經營,加強內部控制與合規管理,不得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規定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機制和程序,保障上位法落地實施。條例將於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次出台的《山西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是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構建長效推動機制,實現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條例建立了綠色建筑全壽命期節能管理機制,明確綠色建筑全壽命期各階段目標和要求,將綠色理念貫穿項目立項、土地出讓、規劃設計、材料生產、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等全過程,全方位促進建筑工程全壽命期綠色低碳發展,實現綠色建筑量質齊升。條例將於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我省7個設區市的城區和五大煤田礦區生活用水,還有部分工農業用水,都主要依靠岩溶泉供水。如何更好地用法治手段保護我省泉域水資源,成為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新修訂的《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根據我省泉域水資源保護實際情況,明確“統籌規劃、保護優先、集約利用、系統治理”的基本原則,要求根據劃定的泉域保護范圍及其重點保護區編制保護規劃、制定保護方案。條例將於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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