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院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
全國法院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
新華社北京9月20日電(記者 齊琪 羅沙)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2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獲悉,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著力構建中國特色專門化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或組織2426個,涵蓋四級法院的專門化審判組織架構基本建成。
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劉竹梅表示,人民法院深化改革創新,將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歸口至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或組織審理,促進懲治犯罪、賠償損失和修復環境協調統一。最高法及28家高級法院實行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三合一”歸口,雲南、江西、浙江、四川等地法院探索涵蓋執行的“四合一”歸口機制,將生態環境保護理念貫穿到審判全領域、全過程。
據介紹,十年來,人民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96.5萬件,有力推動生態環境法治進程。最高法發布環境資源指導性案例26件、典型案例26批280件,提供及時、具體、操作性強的司法指引,弘揚環境司法理念,促進裁判尺度統一。
劉竹梅說,人民法院堅決扛起司法保障生態文明建設重任,嚴格適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有效遏制環境違法勢頭,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刑事、民事、行政責任的有效銜接,使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成為“長出牙齒”的嚴規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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