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一部”發文規范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管轄取証等問題
“兩高一部”發文規范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管轄取証等問題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齊琪、羅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30日聯合發布關於辦理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規范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的管轄、取証、証據審查等問題,依法懲治信息網絡犯罪,有效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近年來,我國信息技術應用廣泛,數字經濟飛速發展,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隨之快速增長。2017年至2021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涉信息網絡犯罪案件共計28.2萬余件,共涉及66萬余名被告人,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隨著相關犯罪手段不斷翻新,信息網絡犯罪的鏈條性、跨地域性、涉眾性特征更加突顯,防范、查處難度進一步加大。
針對信息網絡犯罪的快速增長和不斷翻新,“兩高一部”深入調查研究,反復論証完善,制定出台此意見。意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意見對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的犯罪地作出明確。針對信息網絡犯罪往往是遠程匿名實施的特點,為方便被害人報案,意見提出,涉及多個環節的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為信息網絡犯罪提供幫助的,其犯罪地、居住地或者被幫助對象的犯罪地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偵查。
針對信息網絡犯罪跨地域取証難等問題,意見明確跨地域調取電子數據及異地詢(訊)問的規則,規定公安機關在調查核實過程中可以採取詢問、查詢、勘驗、檢查、鑒定、調取証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象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在調查核實過程中依法收集的電子數據等材料,可以根據有關規定作為証據使用。
此外,為加大信息網絡犯罪案件追贓挽損力度,意見規定公安機關要全面收集証明涉案財物性質、權屬情況、依法應予追繳、沒收或者責令退賠的証據材料,檢察機關要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人民法院要依法作出處理,以有力促使涉案人員退贓退賠。
下一步,“兩高一部”將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准確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意見的有關規定,嚴格規范案件辦理程序,依法懲治信息網絡犯罪,有效維護清朗網絡空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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