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給餐飲外賣定規矩
《山西省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我省給餐飲外賣定規矩
《山西省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山西法制報訊(記者邢曉瑞)8月7日,省司法廳面向社會對《山西省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要求,我省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証或者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証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准后30個工作日內,向省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推廣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食品包裝上使用餐食封簽。消費者選擇餐食封簽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食品包裝上使用餐食封簽,未貼封簽或者封簽損毀的,送餐人員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有權拒絕接收。
公眾可以登錄山西司法行政網或者關注山西司法微信公眾號,查看征求意見稿。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於9月2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提出意見: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太原市小店區學府街41號山西省司法廳立法二處(郵政編碼:030006),並請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sftlfec2020@163.com。聯系人:王智雲、王媛媛。聯系電話(傳真):0351-692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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