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機關上半年記錄報告過問或干預、
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7.5萬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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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記錄報告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75922件。其中,最高檢填報339件,省級檢察院填報2888件,市級檢察院填報15815件,基層檢察院填報56880件。

  據介紹,今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堅決防止說情打招呼、干預插手案件等積弊頑疾反彈回潮,從源頭上防止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發生。

  從通報數據來看,主要有以下特點:

  ——記錄報告數量穩中有升。1月填報9313件,2月填報9251件,3月填報13769件,4月、5月趨於平穩,6月填報15582件,為上半年填報數量最高月份。這表明,檢察人員“有問必錄”更加自覺,檢察機關常態化開展教育整頓工作取得實效。

  ——記錄報告內容絕大多數是了解案件進展以及對檢察工作的監督督促。其中,反映情況、了解進展、督促依法公正辦案70601件,佔比93%﹔反映干預、插手檢察辦案1166件,佔比1.5%﹔在非工作時間、非辦公地點與案件當事人、律師等接觸交往4155件,佔比5.5%。

  ——檢察人員被記錄佔比下降。從被記錄人員所屬單位類別看,非檢察機關人員68105人,佔比89.7%﹔檢察機關人員7817人,佔比10.3%,較去年同期下降3.9個百分點。檢察機關記錄報告數量穩步增加與被填報檢察人員數量逐步減少表明,檢察人員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內部共識不斷鞏固。

  據了解,檢察機關將深入組織開展對“三個規定”填報中被記錄報告檢察人員的專項核查工作,並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形成“記錄、甄別、核查、追責、通報”工作閉環,從自身做起、從自身嚴起,把落實“三個規定”作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進一步強化教育引導,壓實主體責任,完善制度機制。(記者劉奕湛)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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