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租房糾紛時 看法律如何幫你
記者採訪行業知名律師,為租房者提供詳細的租房、維權建議
遭遇租房糾紛時 看法律如何幫你
記者採訪行業知名律師,為租房者提供詳細的租房、維權建議
時下進入租房旺季,但與往年有所不同,今年的租房一族,面臨著激烈的就業競爭壓力以及疫情壓力,頻頻遇到中介或房東的“霸權”。
近日,山西晚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租房者感覺租房中的不穩定因素增加,例如,不少房客面臨著房東漲房租、租房遇到黑中介、退租不退押金等亂象。對此,山西晚報記者採訪了多位行業內知名律師,給租房者一些詳細的租房、維權建議。
退租時押金被扣除大部分 想要維權卻面臨舉証難
近幾日,太原市民張先生為自己租房的不快經歷,四處維權無果。
他告訴山西晚報記者:“我之前通過一個小型中介公司,在太原市西中環附近老舊小區租了3年的房,房源是全托管,所以從來沒有接觸過房東。所有房款、押金都交給中介。今年正常退租,中介經紀人收走租房合同后,以我在入住期間未交物業費、垃圾費等多種費用為名,扣除了一大部分押金。但3年前租房時,中介在介紹房源時就已說明我租住的小區無物業費等雜費。這種情況下,我該如何維權?走法律訴訟是否可行?”
上海瀛泰律師事務所翁冠星律師表示:上述租客雖然可維權,但維權難點主要在於証據和執行,因為過去3年中介經紀人的“無物業費等雜費”承諾,在舉証方面難度極大。
山西晚報記者走訪多個房產中介后了解到:租房者的押金通常是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的方式支付,即便中介方不提供合法的收據,該事實亦比較容易証明。“我愛我家”一位中介經紀人坦言,上述案例中,問題在於中介承諾過的所謂“無雜費”優惠,這些承諾通常是業務人員為了“拉業績”而隨口“忽悠”,既沒有書面合同的保障,事后也很難約束到中介公司本身。
張先生找過中介公司,對方表示“工作人員擅自決定,現已離職”,一句話讓張先生啞口無言。中介公司以員工是“臨時工”為借口,推脫自身監管責任的情況時有發生。按照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証”的規定,租房者遇到此類事件承擔的舉証責任非常重。另外,維權成本過高,甚至高於被扣押金本身這一事實,也使得很多人選擇“息事寧人”的方式,放棄維權。
對於試圖以各種費用為名扣除押金的行為,翁冠星建議租房者要有“堅持到底”的維權精神,不要因為怕麻煩或者成本太高而放棄維權,這其實是助長了很多無良中介的囂張氣焰。記者了解到,很多無良中介就是通過廣撒網的方式,在每個租房者身上截留數千塊錢。即便有10%的租客選擇維權並成功,對他們來說也是穩賺不賠。
律師提醒廣大租房者,維權的成本並沒有那麼高,法律法條和司法解釋的查詢是免費的,法院立案窗口還有專人輔導填寫表格,需要走法律訴訟途徑維權的可以通過各法院微信小程序等線上立案。証據的制作和組織,可向律協或律所尋求法律援助等。
需要注意的是,租房者遇到中介“霸權”需要起訴,要做到訴求清晰明確,不能把幾個不同類型的請求混合提出,比如退押金和賠償損失,這是基於不同基礎的請求權,大部分情況下需要擇一請求。
遭遇惡意漲租、被驅趕等情況 租房者有法律保障
太原市之前因疫情防控進行封控管理期間,幾位租房者遇到了這樣的事:房東肆意漲房租,甚至還有要漲電費、水費的。有租房者咨詢山西晚報記者: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在疫情封控期間房租到期,房東曾以驅趕租客、強制收房等為由逼漲房租,租房者是否能維權?
華貿硅谷所律師李寧表示:對付惡意漲租、驅趕等情況,租房者是有法律保障的。
根據《民法典》規定,租賃期在6個月以上,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對於書面約定有租金的,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且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即便在疫情暴發之前,對於訂立過書面合同的,約定租期1年,月付或者季付,房東應當嚴格遵守合同約定,不能隨意漲租﹔對於僅口頭約定租金但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房屋租賃,由於約定期限不明,應當按照不定期租賃對待,房東需要漲租,應提前和租房者溝通。無法與租房者協商一致的,不能立即要求其離開﹔雙方經過協商,租房者認可房租可續約,若租房者堅持不認可且長時間不交房租,房東可追究其侵權之責。
疫情封控期間,房東以租金不能達成一致為由,強行驅趕租房者的,不但於法無據,還有可能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社會治安管理相關法規及疾控的有關規定,租房者可明確提出居住到封控解除為止。律師表示,疫情防控封控居住期間,租房者應支付合理的租金。如果因“強制收房”導致租房者人身權利或財產權利受到損害的,隻要有証據証明,均可以向房東主張侵權損害賠償。
山西晚報記者搜集了近幾年的律師事務所案例發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律所處理過最多的包括租金金額的糾紛、房東要求租客騰退房屋而引起的糾紛等。租房者通過訴訟和談判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案例,能夠給讀者們一些啟發。
翁冠星表示,對於初次租房或經驗不足的租房者們要注意,看房不要貪便宜,便宜無好貨。太原不動產租賃市場已經發展得比較成熟,不同配置不同地段的房屋的租金價格,其實在網上都有參考價格范圍。對於明顯低於市場價的房屋,承租人一定要謹慎租房。
租房一定要簽書面合同,所有的優惠措施,必須白紙黑字落實在書面文件上。切莫輕信中介和租賃平台工作人員的口頭承諾。中介經紀人不是房東,也只是短期的打工人,如果離職則無法取証,即便真的有福利,也不可能是這些經紀人們能夠許諾的。
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及時發現裡面的條文陷阱。事實上,格式合同是可以修改的,對於明顯不利於承租人的格式條款,盡管法律上有相應救濟措施,但是還是建議承租人強烈要求修改。如果在主張過程中發現中介公司態度強硬,不好商量,完全可以換一家中介或房東。
在押金問題上,租房者要注意,押金額度通常是一個月的租金,房租半年付或者一年一付。也有房東要求租客交納兩個月的押金,租金卻可以按月付,但這樣看似輕鬆的付租金方式,可能存在問題,即房東非本人,冒借他人房子騙取押金的騙子。
租房者在簽訂租房合同時,要把付款方式、租金標准、物業水電等費用、租期未到租客提前退房或房主提前收房的違約責任明示在合同中,並查驗房東的房本和本人身份証是否一致。如通過中介租房,簽約乙方名稱須為中介公司全稱,付款賬號與中介公司對公賬號一致,付款不能微信或電子轉賬給經紀人個人。房租、物業等各類所謂的優惠要留下証據,否則維權會很難。
山西晚報記者 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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