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動履職保護好“耕地中的大熊貓”
最高檢發布檢察機關依法保護黑土地典型案例
能動履職保護好“耕地中的大熊貓”
最高檢發布檢察機關依法保護黑土地典型案例
法治日報北京5月24日訊(記者 張昊)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檢察機關依法保護黑土地為主題發布相關典型案例。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說,黑土地被稱為“耕地中的大熊貓”,是極其珍貴的自然資源,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經濟價值。各級檢察機關要依法能動履行職能,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的法律監督理念,切實保護黑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維護國家糧食安全。
全鏈條打擊販賣泥炭土資源
黑龍江省五常市、尚志市地處東北黑土區核心區,均為全國產糧大縣,蘊藏著豐富的泥炭土資源。泥炭土是不可再生礦產資源,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經濟價值。
2019年3月,王某在尚志市某村租用農用地採挖泥炭土,李某為其出售,違法所得200余萬元。2020年1月,尚志市自然資源局責令王某停止非法開採,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16萬余元罰款。2021年1月,王某又伙同馬某、許某、李某等人在五常市某村等地採挖泥炭土出售牟利,被公安機關依法扣押,經鑒定,評估價值70余萬元。王某等人在五常市非法採挖泥炭土致使90余畝基本農田種植條件被嚴重毀壞。
【檢察機關履職過程】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五常市人民檢察院認定王某等人非法採挖的泥炭土屬於《礦產資源分類細目》中的“泥炭”﹔根據相關規定,認定王某等人在五常市的犯罪數額為118萬余元﹔王某在尚志市非法採挖泥炭土的行為亦涉嫌非法採礦罪,合並認定王某涉嫌非法採礦犯罪數額共計320余萬元,依法追加李某犯罪事實。五常市自然資源局、尚志市自然資源局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判令4名被告人承擔回填、修復及評估鑒定等費用共190余萬元。
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以非法採礦罪判處王某、馬某、許某有期徒刑7年至5年不等,並處罰金50萬元至20萬元不等﹔以非法採礦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0萬元﹔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訴訟請求。
檢察機關向自然資源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建議完善制度機制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執法司法銜接等。
【典型意義】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採挖、販賣泥炭土犯罪,嚴守黑土地保護紅線。辦案過程中,要全面審查案件事實証據,依法追訴漏罪漏犯,強化對非法採挖、販賣泥炭土黑灰產業鏈的“全鏈條”打擊。
依法對行政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支持起訴,共同維護國有財產和黑土地生態環境公共利益。
推動外來入侵物種防治
吉林省鬆原市位於東北黑土區腹地,是國家大型商品糧基地和油料基地。
2020年7月,吉林省乾安縣人民檢察院在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回頭看”時,發現一種原生於北美洲的有毒植物黃花刺茄在當地大量生長蔓延。該植物可抑制本土植物、農作物生長,造成土壤干旱貧瘠,被列入第四批外來入侵物種名單。
鬆原市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調查,在全市開展“治理黃花刺茄”黑土地保護專項行動。經排查,該植物全市發現入侵總面積2.9萬余畝。
【檢察機關履職過程】鬆原市檢察院迅速成立辦案組,統一調度各基層院實地勘查,運用無人機航拍查明入侵范圍,完成了外來入侵物種鑒定。積極協調相關縣區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共商防治入侵、保護黑土地方案。
檢察機關召開公開聽証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林草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和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等參加,明確了監管責任部門和防治方案,檢察機關監督意見得到各方支持。
檢察機關向農業農村、林草部門制發訴前檢察建議,鬆原市檢察院指導基層檢察院向同級政府發出“風險提示函”。行政機關高度重視對2.9萬余畝黃花刺茄進行清除。在該案帶動下,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白城市人民檢察院等相繼開展黑土地專項保護和黃花刺茄、豚草等外來入侵物種集中排查清理行動。
【典型意義】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防治黑土地外來入侵物種,確保生態環境安全。檢察機關積極踐行預防性公益訴訟辦案理念,通過公開聽証、檢察建議等督促、推動行政機關依法履職,開展外來入侵物種防治工作,推動跨區域聯動治理。整合辦案資源,匯聚公益保護合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訴前檢察建議推動濕地保護
內蒙古自治區新巴爾虎左旗罕達蓋蘇木濕地位於黑土過渡帶,對防止黑土地“變薄、變瘦、變硬、變污”發揮重要作用。
2020年4月,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辦理某生態農業公司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刑事案件時,發現該公司未經審批,先后在濕地上違建多處水壩用於灌溉,當地政府及職能部門可能怠於履職,致使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被長期侵害。
【檢察機關履職過程】發現線索后,檢察機關邀請公安、水利和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現場勘查並形成《初步調查報告》。調查發現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濕地保護的領導職責。
檢察機關立案后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依法全面履職,責令某生態農業公司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修復生態環境。2021年5月,檢察機關對濕地修復情況“回頭看”。
【典型意義】踐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理念,督促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濕地保護職責。因地制宜探索一體化監督辦案,推進檢察工作融合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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