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監管瓶頸問題 健全權威監管體系

我省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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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論

  山西法制報訊(記者王旻)為全面加強我省藥品監管能力建設,5月19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深入解讀《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通知》有關內容,並回答記者提問。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經省委常委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近年來我省首個專門針對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政策文件。

  省藥監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張少杰介紹,《通知》的出台,對於破解藥品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存在的瓶頸制約問題,建立健全科學、高效、權威的藥品監管體系,促進藥品監管事業與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知》立足我省藥品安全基礎和形勢,逐項細化,提出了我省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總體要求、重點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加強法規標准體系建設,貫徹實施“兩品一械”法律法規,推動形成全生命周期監管制度體系,構建具有我省特色的“兩品一械”標准體系。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立足我省產業發展需求,建立科學高效的審評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鼓勵加強中藥基礎性科學研究,促進中藥傳承創新。完善檢查執法體系和稽查辦案機制,強化重點區域監管,推進監管力量下沉,確保監管有效覆蓋。強化技術支撐能力,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和能力建設,補齊檢驗檢測能力短板,加強藥物警戒機構能力建設,多維度收集化妝品安全風險信息,建立健全應急體制機制,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的整體水平。提升智慧監管能力,構建全省藥品信息化追溯監管平台,提升監管精細化水平﹔推進監管業務系統同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互聯互通、共享共用,實現“一網通辦”“省內通辦”。提升專業監管能力,落實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加強同全國醫藥類名校合作,重點培養引進高層次審評員、檢查員等,實現核心監管人才數量、質量“雙提升”﹔學習和吸收先進的行業技術和監管理念,整體提升監管能力水平。強化措施保障,充分發揮省藥品安全與高質量發展委員會作用,統籌推進藥品安全與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健全信用管理體系,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強化政策保障,優化人事管理,激勵監管干部擔當作為。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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