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單位聯合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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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月26日電(於子茹)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証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印發了《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決定於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

  《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要求各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宣傳培訓,從修訂反洗錢法和辦理洗錢刑事案件相關司法解釋、落實“一案雙查”工作機制、加強情報線索研判和案件會商、強化洗錢類型分析和反洗錢調查協查、增強反洗錢義務機構洗錢風險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實工作責任,結合各地實際和部門職能進一步細化各項工作措施,依法打擊各類洗錢違法犯罪行為,尤其要加大力度懲治觸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洗錢犯罪行為,堅決遏制洗錢及相關犯罪的蔓延勢頭,推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構建完善國家洗錢風險防控體系,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利益。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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