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擬規定:不得利用不良信息誘導用戶下載應用程序
國家網信辦擬規定:不得利用不良信息誘導用戶下載應用程序
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記者 王思北)為了進一步規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國家網信辦5日公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應用程序提供者不得通過虛假宣傳、捆綁下載等行為,或者利用違法和不良信息誘導用戶下載。
征求意見稿指出,應用程序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的,應當對申請注冊的用戶進行基於移動電話號碼、身份証件號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証。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組織機構、他人身份信息進行虛假注冊的,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從事應用程序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個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要求用戶同意非必要的個人信息處理行為,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務。
此外,根據征求意見稿,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履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各項義務,嚴格落實未成年用戶賬號實名注冊和登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用戶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相關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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