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專門立法!中國父母進入依法帶娃時代
首次專門立法!中國父母進入依法帶娃時代
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開始正式實施。
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
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到“國事”。
今后,所有的家長、父母必須“依法帶娃”了。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個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家庭教育暴露出一些問題和短板。有的是父母或監護人未盡教育職責,有的是父母或監護人不懂如何教育,一些社會問題由此而生。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從前期調研,到進入立法規劃,再到今年的三次審議,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誕生,體現了頂層設計的重視,更彰顯出對民意的回應與關切。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了家庭、國家和社會在促進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引導父母和監護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麼、怎麼做,最終目標是促進各方合力推動家庭教育發展。
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要求和方式方法,並為家庭教育劃定底線標准,立法對家庭教育進行規范、指導和監督。“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這些方面家庭教育都得管起來。怎麼管,可以協商和學習,但如果拒絕、怠於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甚至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將視情況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並可以責令他們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時下教育領域最受人關注的“雙減”,也在家庭教育促進法中得到體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推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這給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不僅要依法帶娃,還得科學帶娃,樹立理性的成才觀,將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當然,父母和監護人並不是孤軍奮戰。在一個個家庭背后,還有國家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在草案二審階段,“家庭教育法”更名為“家庭教育促進法”,兩字之差,背后的導向不言而喻——家庭教育促進法旨在構建“家庭責任、國家支持、社會協同”的家庭教育服務體系,在全社會形成重視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圍,促進家庭教育不斷發展。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家庭教育促進法也是其中的有機組成和有益補充。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為促進家庭教育立法是個良好開端,后續還得做好貫徹、落實和執行工作。隻有這樣,我們才能不斷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更好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