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部發文明確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法律援助工作機制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法治快訊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 羅沙、齊琪)記者12月31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司法部近日印發規定,對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工作機制作出明確規定。

這份《關於為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規定(試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通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高級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達依法作出的死刑裁判文書時,應當書面告知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階段可以委托辯護律師,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在十日內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書應當隨案移送。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援助通知書后,應當在三日內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辯護執業經歷的律師擔任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並函告最高人民法院。

根據規定,辯護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最高人民法院應當提供便利。辯護律師在依法履行辯護職責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協調解決,切實保障辯護律師依法履行職責。辯護律師應當在接受指派之日起一個半月內提交書面辯護意見或者當面反映辯護意見。辯護律師要求當面反映意見的,最高人民法院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責編:程峰玲、郗濤)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