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執法“劃框” 給企業“鬆綁”
山西出台69個行政執法裁量權基准提升市場活力
為執法“劃框” 給企業“鬆綁”
山西出台69個行政執法裁量權基准提升市場活力
為提振發展信心、激發經濟發展活力,山西省以制度建設為抓手,通過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權基准,為執法行為量身定制標尺,有效破解了過去部分領域執法標准不一、企業經營“踩雷”風險高的難題。
截至目前,山西省、市兩級行政機關已制定發布69個行政執法裁量權基准,覆蓋市場監管、公安、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等多個重點涉企執法領域,為優化營商環境注入了法治動能。
定標准 從“粗放執法”到“精准刻度”
“同樣的違法行為,在不同地區、不同執法人員手中,處罰結果可能大相徑庭。”這是過去企業對行政執法的常見顧慮。
為破解這一痛點,山西省司法廳牽頭制定並推進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山西省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辦法》,明確要求省級行政機關和設區市相關部門要制定行政執法裁量權基准,對有裁量空間的執法事項“劃刻度、定標准”。
山西省司法廳通過實地調研與書面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省級行政機關和各市落實《山西省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辦法》情況進行“體檢”,同時將裁量基准制定完成情況納入省政府“13710”政務督辦系統進行督辦,對滯后單位點名催辦。截至目前,省級層面,共有31個省級行政機關以規范性文件形式制定發布了35個相關基准﹔市級層面共制定發布34個相關基准。
其中,山西省公安廳針對200余種常見治安、交通違法行為,先后制定了《山西省公安機關常見行政處罰裁量基准》《山西省公安機關常見行政處罰裁量基准(二)》兩個裁量基准,提煉出85項裁量基准在日常行政處罰工作中適用,同時通過案卷評查倒逼規范執行﹔山西省市場監管局推出的“包容免罰清單”涵蓋12類81項事項,明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情形,讓執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
針對基層執法“最后一公裡”問題,山西省司法廳牽頭對省政府賦權鄉鎮(街道)的55項行政執法事項裁量基准進行梳理,制定了《山西省鄉鎮(街道)行政處罰裁量基准清單》,不僅有力規范了鄉鎮(街道)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也讓社區小店、鄉鎮企業清晰知曉“什麼不能做、違規會怎樣”。
重落實 從“紙上條文”到“手中工具”
“過去執法全憑經驗,現在對照清單就能精准裁量,再也不用擔心被投訴了。”這是如今山西基層執法人員的普遍感受。
為讓裁量基准從“紙上條文”變為“手中工具”,山西省打出“培訓+案例”組合拳:司法行政系統邀請法學專家開展“行政執法大講堂”,單場網絡培訓吸引8萬人次觀看﹔市場監管部門公示裁量基准時同步發布“輕微違法免罰典型案例”,用鮮活事例讓執法人員知曉容錯邊界﹔衛健系統組織一線執法人員開展專題輔導,確保標准執行不跑偏。
制度建設盡管成效顯著,但實踐中,部分單位仍存在對裁量基准重要性認識不足、更新不及時等問題。為此,山西省司法廳在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中提高了裁量基准運用的賦分權重,對不規范適用行為點名通報、限期整改。
“既要通過規范裁量權給企業‘鬆綁’,也要通過嚴格監督防止‘裁量失當’,讓公平正義看得見、摸得著。”山西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說,下一步,將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涉企重點領域,動態編制“從輕、減輕、免罰”3張清單,並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等場景補充“從重處罰清單”,讓企業對執法預期一目了然。
顯成效 從“經營顧慮”到“發展底氣”
“過去,車輛超限運輸的處罰幅度往往讓企業‘心裡沒底’,有時同一超限幅度,不同執法隊的處罰結果能相差數千元。現在有了明確的裁量基准,超限3%以下怎麼罰、3%到5%之間怎麼處理,一條條寫得清清楚楚,我們對照標准就能算明白‘成本’,更能主動規范運輸行為,心裡踏實多了。”晉中市一家物流企業負責人說,自裁量基准實施以來,該企業因超限被處罰的次數下降了40%,運營成本也隨之降低。
山西執法環境的優化,帶動了市場活力的提升。據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統計,全省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免罰清單”實施一年來,有1000余家企業因輕微違法行為被免予處罰,其中大部分是中小微企業。
“裁量基准的出台,既讓執法人員少走彎路,也讓企業行得更穩。”山西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說,在企業從“怕執法”到“懂執法”再到“守規則”的轉變中,能清晰地看到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優化的軌跡。下一步,隨著更多領域裁量基准的完善和落地,山西將持續釋放制度紅利,為企業發展營造更穩定、更公平、更透明的執法環境。
(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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