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為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注入“最硬核”的底氣
法治為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注入“最硬核”的底氣
法制日報訊 (記者 張維)這是一個值得被銘記的歷史性時刻。
4月30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營經濟促進法。
反響熱烈——《法治日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它是民營企業家們眼中的“及時雨”和“定心丸”,讓民營經濟在中國式現代化征程中扎根更深、生長更活躍﹔它是專家學者所看重的“一部系統化、高位階的立法,為民營經濟提供了更加明確和穩固的法治保障”﹔它是律師等法律實務工作者認定的良法,“創新明顯、突破不少、亮點頗多”﹔它是境外媒體報道的熱點話題,被認為“增強企業信心並鼓勵投資”等。
填補制度空白 實現多個首次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告訴記者,長期以來,我國民營經濟相關規范散見於民法典、公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與其他政策文件中,內容缺乏系統性,難以從根本上消除困擾民營經濟發展的制度性障礙。民營經濟促進法則系統性整合並填補了制度空白,進一步鞏固了民營經濟在我國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是構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框架的基礎性法律、綜合性立法,也是一部富有特色的經濟立法。
第一次將“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寫入法律﹔第一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明確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
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這部有著多個“第一次”元素的法律,其立法過程正是一次集思廣益、凝聚共識的歷程,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次生動實踐。
按照有關工作部署,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同牽頭組建了由17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單位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專班。工作專班梳理問題,組織專家研究,分赴地方調研,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民營經濟組織代表、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與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單位深入論証,數易其稿,不斷修改完善。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並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又對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草案后,於2024年12月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4年12月、2025年2月和4月先后三次審議草案,其間再次將草案公布,征求社會公眾意見。2025年4月3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回應各方關切 切實維護權益
9章78條,9600多字,這部法律歷經一年零兩個月的時間,高效推進,快速出台。
“在目前國內外形勢非常復雜的情況下,我們要做好自己的事情,這部法律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特別是民營企業家和民營經濟組織非常關注的一部法律,所以現在出台這部法律,正逢其時,非常重要。”李曙光說。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監事長、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伙人呂紅兵作為工作在法律服務第一線的執業律師,對民營企業發展有較多感受,多次呼吁推進民營經濟立法。對於這部法律的出台,他這樣評價:“將改革開放后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發展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和實踐中的有效做法轉化為法律制度,鞏固改革成果、回應各方關切、提振發展信心,創新明顯、突破不少、亮點頗多。”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制定正是題中應有之義。民營經濟促進法涉及保障公平競爭、改善投資融資環境、支持科技創新、注重規范經營、優化服務保障、加強權益保護、強化法律責任等民營企業家和民營經濟組織關切的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合肥榮事達電子電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潘保春告訴記者,民營經濟促進法強調公平的市場環境、透明的規則和高效的政府服務,能夠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讓民營企業能夠更加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內容也讓民營經濟人士深感振奮。這讓所有民營企業家能夠更加放心地投入企業的經營和創新中,放心投資、專心創業、安心經營。
此外,鼓勵民營企業著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支持民營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內容,在潘保春看來,榮事達集團在科技創新方面的發展理念與此相契合。“這為企業在技術研發、人才培養、成果轉化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有助於推動民營企業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實現高質量發展。”
結合貫徹落實 持續規范執法
5月20日起,民營經濟促進法將正式施行,它也將帶來一個讓民營經濟的廣袤森林勃發更大生機的美好未來。民營經濟促進法對於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發展信心,激發民營企業發展活力的作用將真真切切展現在我們面前。
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上海市工商聯副主席、春秋航空董事長王煜對此抱有熱切期待。在他看來,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台實施,是真正釋放市場活力的關鍵一步,將推動更多創新和投資,是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的最切實保障。這部法律“意味著產權保護明確,給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吃了‘定心丸’﹔打破玻璃門、旋轉門,為市場公平競爭‘畫好跑道’﹔促進民企規范發展,給責任‘明確底線’”。
王煜說,市場出效率、政府管公平、法律保公正,才能促進經濟長期健康穩定發展。法治,是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最硬核”的底氣。法治的確定性更有利於激活民營經濟的創新創造能力,進一步發揮民營經濟“56789”的作用(“5”就是民營企業對國家的稅收貢獻超過50%。“6”就是國內民營企業的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以及對外直接投資均超過60%。“7”就是高新技術企業佔比超過了70%。“8”就是城鎮就業超過80%。“9”就是民營企業對新增就業貢獻率達到了90%),更好地穩定就業、技術突圍、促進消費。
這部法律也讓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依文集團董事長夏華“深感振奮”,讓她看到了黨和國家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堅定決心和長期規劃。“這種明確的政策導向,無疑將激發我們民營企業家的創新創業熱情,促使我們更加積極地投身於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偉大實踐中,不斷追求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市場創新。”夏華說。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李曙光認為,要充分發揮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法律價值,必須完善實施路徑,確保其有效落地。
行政執法監督已經在發力。3月27日,司法部召開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開啟為期8個月的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為貫徹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打下堅實基礎。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司法部將貫徹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持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督促各地加強問題查糾整改,選擇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進行抽查,對糾治工作不力的,將視情進行約談、通報、曝光。對專項行動中形成的好的經驗做法,及時轉化為具體制度措施,將民營經濟促進法相關法律規定落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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