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猥褻行為多發易發 專家建議——

細化猥褻行為界定  加大懲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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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論

  “當時地鐵上人比較多,我也正忙著上班,沒有注意。等出了地鐵才發現,自己的腿上有不明液體,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剛才可能遭遇了猥褻。思考再三,我還是選擇了報警處理。”

  一位來自廣東的讀者來電反映,前幾天她在地鐵上經歷了一起猥褻事件,目前警方已立案偵查。“當時我穿著大衣,身上沒什麼暴露的地方,沒想到還會遇到這種事,現在回想起來就覺得惡心。”

  類似的猥褻事件屢見不鮮。2023年夏季,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夏季地鐵公交猥褻婦女案件專項攻堅,破獲相關案件1070起,抓獲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900余名。

  記者梳理發現,盡管有不少“咸豬手”被抓獲並懲處,但也有些因為被猥褻人未及時報警、証據不足等原因逃脫法律制裁。不少人無奈:“車上環境擁擠嘈雜、受害者收集証據難,讓一些不法分子有恃無恐。”如何才能有效懲治公共交通猥褻行為?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有人一直跟在我身后,緊貼著我站著,三番五次摸我。”在北京工作的汪女士幾天前搭乘地鐵上班時,遇到了“咸豬手”,一名男子一手抓著扶杆,另一隻手插在衣服兜裡,隨著地鐵開動故意晃動著身體向前,兜裡的手多次“不經意”觸碰汪女士的臀部和大腿。

  “當時地鐵上雖然人挺多,但不至於完全站不下。我換了位置,他一直跟著我,我瞪他,他還沖我笑。”汪女士又生氣又害怕,於是拿起手機准備將其行為錄下來,對方看到后立刻把手收了回去。“因為急著上班,也沒拍到關鍵証據,因此我沒有選擇報警。”

  多位受訪者近日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其曾在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上有過被猥褻經歷。他們中的一些人將經歷分享在社交平台上后,還有網友跟帖表示“也曾在地鐵××線/××路公交車上遇到過實施猥褻行為的人”。

  盡管公安機關持續打擊公共交通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但現實中猥褻行為仍不斷發生,一些受害者還陷入自証陷阱——“地鐵上人多,我只是不小心碰到了你”“說我摸你你有沒有証據”……在這樣的言論下,一些受害人因趕時間、避免沖突、不懂如何處理等原因,往往選擇不再追究,咽下委屈。

  受訪專家指出,對於發生在公共交通上的猥褻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都有明確規制,實踐中由於受害者取証難、猥褻行為定義不清、對猥褻行為人處罰力度較弱等問題,導致對該行為的打擊治理存在一定難度。對此,一方面應完善法律法規,細化對猥褻行為的界定,提高打擊力度﹔另一方面應在取証環節下功夫,完善監控等硬件設備的同時,提高見警率,實現對不法行為的及時發現和查處。

  猥褻行為時有發生

  造成嚴重心理陰影

  這不是汪女士第一次在公共交通上遭遇猥褻。兩年前還在上大學的她和朋友約好出去玩。在地鐵換乘站,一個滿臉皺紋、頭發花白的大爺一直跟在她身后直到來到防護欄外候車。汪女士站著玩手機時,從防護玻璃上看到身后有人影在晃,回頭時那個大爺和她的臉隻有10厘米左右距離。大爺見狀沖汪女士微微一笑,稍微退后了些。

  地鐵進站,汪女士上車時,突然臀部感到異樣。那個大爺竟然趁上下車人多,快速在她臀部拍了一下,隨后消失在人群之中。

  還有一次,汪女士乘坐公交時,看到有空座就坐了下來。旁邊的男士在她坐下后使勁分開雙腿,右腿緊貼著她的左腿,還不停地抖腿。汪女士幾番避讓無果后,選擇放棄座位,到遠離該男子的位置站著。

  “我感覺整個人都不好了,心理產生了陰影。”汪女士告訴記者,她至今都還記得上述經歷的所有細節,甚至一度陷入自我懷疑——“為什麼總是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這些事發生后,再坐公交、地鐵,我都心驚膽戰的。一旦有人碰到我,我就會立刻炸毛,渾身都不舒服。”汪女士說。

  與汪女士有相似經歷的還有山東濟南29歲的王女士。今年4月的一個工作日,王女士照常從家附近的地鐵站坐車去上班。上車后不久,她感覺臀部有異物感。

  “剛開始我沒有往壞的方面想,因為早高峰人多,有時候可能被包包或者別的東西碰到。但我回頭看了一眼,發現是個高個子中年男性。我就往旁邊移了一點,結果還是感覺有異物。我才發現這名男子一直用他的下身蹭我。”

  “別碰我,要死啊!”王女士立馬喊了出來,車廂裡的人齊刷刷地都看了過來,該名男子立即躲到一邊,在車輛到站的時候閃身下了車。“他下去之后我盯著那人背影很久,簡直刻在我腦海裡一樣,現在如果是相同的衣服我還能認出來。”

  王女士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心裡一直放不下,到了公司后她先聯系了地鐵客服,對方說沒什麼好的解決辦法,建議報警。報警后,民警很快聯系王女士詢問具體情況,包括她穿的什麼樣的衣服,還有嫌疑人的特征等,並建議她有時間可以協助看監控。

  “雖然在監控裡發現了那名男子,但監控視頻沒有清晰地拍到那人的人臉,也沒有其他信息能夠幫助民警縮小范圍,最終不了了之。民警告訴我處理這個最好的辦法就是當場拍下犯罪証據然后報警,找地鐵的安保控制住他。但要在受到侵犯的第一時間作出這樣的反應,對我來說實在太難了。”王女士說。

  除了自己的老公,這次遭遇王女士不敢告訴別人,她害怕別人因為這件事誤會她穿著暴露,從而受到惡意的揣測和無端的指責,那天穿過的衣服她再也沒碰過。時至今日,想起這件事,她心裡還會有一種被侵犯的感受。“我現在的心態是,希望這件事盡快過去,不想再回憶了,但又覺得自己沒做錯什麼應該看開一點,兩種矛盾的心態不斷交織。”

  多位來自北京、上海、山東等地的女性受訪者表示曾在公交車或地鐵上被人猥褻或疑似猥褻,多名受訪者表示自己的親友也有過類似遭遇,且曾目睹過周圍其他女性被他人有過惡意行為。記者在社交平台檢索“地鐵 咸豬手”“公交 猥褻”等關鍵詞發現,不少女性甚至一些男性在公共交通上被猥褻。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謝澍介紹,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均對猥褻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的處罰。例如,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取証難懲罰力度弱

  打擊治理存在難度

  幾年前,剛來北京工作的夏女士搭乘地鐵時,被鄰座一名男性故意用手肘蹭胸。她立刻雙手環抱胸前,怒瞪回去。沒想到對方不加收斂,反而變本加厲,開始叉開腿蹭她的大腿,還放下手用手背碰她的腿。

  “你要不要臉啊?”夏女士出聲制止后,車廂裡眾人的目光都聚集過來,男子坐不住了罵罵咧咧站起身,嘟囔著“了不起啊”“神經病”就下車了。車廂裡的人在男子下車后還不停看過來,或好奇或打量,讓夏女士覺得渾身都火辣辣的。“搞得好像我才是做錯事的那個人。”

  採訪中,多名受害者不約而同向記者強調——“我當時穿著正常、行為舉止正常”,但還是遭到猥褻。有人試圖用言語指責或制止猥褻行為,但對方往往會直接逃跑,有的甚至出言嘲諷“誰摸你了”“不小心碰到你了”“有被害妄想症”。

  “今年7月3日晚上8點左右,我在北京地鐵1號線上,突然聽到了不可描述的喘氣聲。一男子表情十分猥瑣,用胯部時不時頂前面姑娘的臀部,雙手抓她的手臂摸來摸去。”“90后”盧女士曾在地鐵上目睹了猥褻行為的發生。她當機立斷,不僅把受害女生拉到身邊安撫,而且還拍下了該男子的不法行為,將其抓住拽下車並報了警。最終該男子被拘留。

  不是每次都會順利抓住嫌疑人。由於很多人是第一次遭遇猥褻,完全想不到要收集証據或直接抓住猥褻人報警,隻有一部分人選擇當場報警並將其繩之以法。在謝澍看來,這也是公共交通上猥褻行為頻發的主要原因。

  “嫌疑人在自身欲望的驅使下,基於對法律規定的無視或者無知,主動採取甚至多次採取猥褻行為。許多受害人在遇到公共交通猥褻行為后,不知道如何進行快速應對,讓嫌疑人趁機逃跑﹔有的案例中即使受害人已經抓住了嫌疑人,也會出現嫌疑人趁別的乘客下公交車之機掙脫逃跑的現象﹔還有受害人根據日常經驗,認為對方是無意間碰到的,腦補出車廂擁擠等原因,對嫌疑人不予追究。這些都讓他們肆無忌憚地進行多次猥褻行為。”謝澍說。

  “此外,公共交通環境中的猥褻行為取証較難。”謝澍說,受害人在發現猥褻行為后,往往處於驚慌、緊張的狀態,可能無法及時有效地收集証據,即便想起來要通過自力救濟進行錄像,也比較容易被對方發現並破壞。而司法實踐中對其他乘客發現猥褻行為的及時性和錄像的主動性也有很高的要求。上述多種原因共同導致了公共交通環境中猥褻行為的取証難,影響了對此類猥褻行為的打擊治理。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康有成補充道,公共交通人流量大、聲音嘈雜,難以精准識別和追蹤嫌疑人,也不方便留存証據,特別是物証。即便有監控設備,也可能存在監控盲區,無法完整記錄違法犯罪過程。在沒有確鑿証據的情況下,僅憑受害者的指控,難以對嫌疑人進行定性、定罪處罰,而且受害者事后回憶細節時也可能存在偏差或遺漏。

  康有成說,目前關於性騷擾、猥褻行為的法律界定還不夠明確和細化,例如對於一些輕微的肢體接觸、言語騷擾等行為,是否構成猥褻難以准確判斷,導致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難,也讓一些嫌疑人試圖鑽法律空子。實踐中,對於一般的猥褻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行政拘留等處罰措施相對較輕,對於一些屢教不改的慣犯,難以起到足夠的威懾作用,可能導致其反復作案。

  “因地鐵分布范圍廣,站點多,地鐵、交通管理等部門雖已投入大量人力進行巡邏防控,但仍然難以做到全面覆蓋。有時報警后警方出警到達現場需要一定的時間,在此期間嫌疑人可能已經逃離現場,當場抓捕難度較大。”康有成說。

  細化認定加強執法

  提高處罰多元防治

  近年來,多地緊盯地鐵公交猥褻婦女等治安頑症進行打擊和治理,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今年9月13日早高峰時間,重慶某地鐵車廂內,一女子被同車廂乘客提醒后發現旁邊一男子行為異常,褲襠濕透,地上還有一團不明液體。被揭露后,男子試圖用鞋子擦掉地上的液體並逃離現場,女生報警后,警方迅速介入並將涉事男子抓獲並對其進行處罰。

  不久前,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草房站派出所抓獲一地鐵猥褻男子。該男子於北京地鐵內猥褻女乘客,女乘客報警后,警方發現其是慣犯,並在其又一次作案時抓了個現行。被抓后,該男子下跪求原諒。目前,該男子已被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依法治安拘留。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曾針對此類案件証據較為薄弱,取証相對困難的情況,起草了《公共交通領域強制猥褻犯罪取証指引》,並牽頭召開公檢法聯席會議討論會簽,形成類案規范,從規范取証、強化關鍵証據著手,保証案件質量。同時初步明確了對於多人次猥褻、直接接觸身體敏感部位、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等情節較為嚴重的猥褻案件,需要提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以准確把握是否構成強制猥褻犯罪。

  為有力打擊和治理此類違法犯罪行為,康有成建議,應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猥褻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程度標准等。例如,明確哪些肢體接觸、言語騷擾等行為屬於猥褻范疇,以及不同程度猥褻行為的相應處罰措施。提高刑事處罰力度,適當提高強制猥褻罪的量刑標准,加大對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猥褻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增強法律的威懾力,使不法分子不敢輕易觸犯。

  他還提到,應加強執法與監管。增加警力投入,在地鐵等公共場所增加便衣警察的巡邏力度,尤其是在高峰時段和案件高發區域,提高見警率,及時發現和制止猥褻行為的發生。強化証據收集,加強對地鐵車廂及站點的監控設施建設,確保監控無死角,為案件的調查取証提供有力支持。同時,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他們在處理此類案件時的証據收集能力和執法水平。建立多元防治機制。鼓勵公眾參與,設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乘客積極舉報猥褻行為,對提供有效線索或協助警方破案的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表彰,提高公眾參與打擊此類違法行為的積極性。

  在謝澍看來,應當加大懲處力度,對於查實的公共交通猥褻行為依法嚴懲。同時可以探索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屢教不改的猥褻者進行公開曝光和限制其乘坐公共交通等懲罰措施。通過媒體、網絡、公共交通廣告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闡明犯罪后果,展示犯罪人員悔罪事例,威懾潛在的猥褻者。同時在社會層面對受害者應對方式方法進行宣傳普及。通過多種途徑幫助受害者在面對公共交通猥褻時敢於說“不”。

  “報警后做筆錄時,要向警方回憶當時的一些細節,如果同為女性,或許會更方便和可接受一些,希望在詢問案件相關情況時能有女警員在場。”王女士在採訪中說。

本報記者 孫天驕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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