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檢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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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記者 劉碩)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5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意見》日前正式印發,提出要增強檢察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全面深化和落實司法體制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檢察改革,推動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意見明確了健全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絕對領導制度體系、完善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制度體系等方面的任務和目標。意見提出,推動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協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依法加大對危害生產安全犯罪、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犯罪防治力度。協同推進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建設,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推動完善“掃黃打非”長效機制。

  在健全強化法律監督工作機制方面,意見提出,推動完善刑事訴訟中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規范檢察環節制度適用。依法規范不批捕、不起訴。完善立案監督辦案規范。依法監督糾正非法取証、違法適用強制措施等偵查活動違法行為,優化完善偵查監督平台。意見還對健全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等方面工作機制提出要求。

  意見明確,要全面准確落實、不斷健全完善司法責任制,細化完善檢察官職權、檢察輔助人員職責等清單,並且要完善執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約機制,健全檢察權運行制約監督機制。

  為了服務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意見要求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打擊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推動健全金融証券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懲治非法金融活動,有力維護金融安全。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促進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在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意見要求,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精准對接就業、社會保障、醫藥衛生、特定群體權益保障等民生領域改革部署,健全檢察便民利民機制。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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