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少年的“他”
遭遇校園霸凌 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保護少年的“他”
遭遇校園霸凌 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近日,河北邯鄲初中生被害案引發全網關注。
在期望該案能公平公正處理的同時,刑事責任年齡和如何應對校園霸凌再次成為社會焦點話題。
就此,3月22日,山西晚報記者採訪了教育專家、老師、律師,從多個層面為防止校園霸凌“支招”。
A 如何判斷校園霸凌行為?謹防言語“軟刀子”
談起校園霸凌,有不少人有過類似回憶,“以為小時候被欺負是一個正常現象”。也有網友感慨:“小時候被同桌掐紅胳膊,被同學取難聽的外號,甚至放學后在校門口被圍追堵截……當時雖然難過,但也想不到解決辦法,最終忍過去了。長大后才明白,這些都是校園霸凌。”
那麼,哪些行為屬於校園霸凌?太原師范學院教育學院應用心理學系教師梁老師介紹:“校園霸凌行為主要包括身體霸凌、言語霸凌和關系霸凌三種類型,隨著信息時代的來臨,網絡霸凌的形式也越來越常見。”
“身體霸凌是指肢體上的暴力,比如拳打腳踢、扇耳光、撕扯衣物等。除此之外,搶奪財物、故意損毀他人物品也屬於身體霸凌。”梁老師表示,這種也是最易識別的霸凌形式。
“語言霸凌指用言語對他人進行嘲笑、謾罵、起侮辱性綽號、詆毀等行為。”梁老師感慨,語言霸凌是傷害孩子的一把銳利的“軟刀子”,這種暴力比起外表的傷痕來說更為嚴重和可怕,也更不容易被察覺。
還有社交霸凌,也叫關系霸凌。“指故意離間破壞同學之間的關系,如散播謠言、暴露他人隱私、損毀他人形象、孤立排擠他人等。”梁老師介紹。
而隨著電子產品的低齡化普及,網絡霸凌的危害也不容小覷。網絡霸凌是指利用互聯網侵犯被霸凌者的隱私、損害人格或名譽。“這種傷害不僅會對孩子的精神造成傷害,而且因為網絡的互聯互通特性,使得霸凌事件的影響力比校園霸凌更大,對被霸凌的孩子影響也更深。”梁老師坦言。
B 面對霸凌 別做“沉默的羔羊”
3月19日,為提高全校師生對霸凌行為的認識和警惕性,營造一個安全、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守護每一個孩子的成長之路,太原市小店區晉陽街中學校全校師生齊聚校園,教務處副主任王倩倩做了“預防校園欺凌,守護美好青春”的主題講話。
她講道:“若你是受害者,請勇敢尋求幫助。千萬不要默默忍受,不要做‘沉默的羔羊’,如果輕易屈服於對方,隻會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也會為你招來無窮無盡的糾纏。遇到暴力時,向周圍的人求助,如路人或其他同學,可以採取異常動作或警示性語言引起注意。避免激怒對方或直接與之對抗,在保証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盡量記住欺凌者的特征和周圍環境,以便事后提供証據,及時告知家長和老師,避免自己獨自承受身體和心理上的創傷,請相信老師定會快速採取合理合法方式來關注你、幫助你,同時也會嚴格保護你的隱私。你並不孤單,你的背后有學校,也有校規、法律的保護。”
此外,“靈活應變,做見義勇為的人。”也是教務處副主任王倩倩對旁觀者發出的呼吁。她講道:“若你是旁觀者,請不要保持沉默。‘今日我若冷眼旁觀,他日禍臨己身,則無人為我搖旗吶喊!’所以,當發現校園欺凌時,絕不能冷眼旁觀、保持沉默,甚至助紂為虐。要始終相信,幫助他人就是幫助以后的自己。如果現場情況不允許施加援助,也請你盡快向老師反映情況。千萬不能圍觀、起哄、嘲笑受害者,請喚醒根植於內心的勇氣和機智,為受害者建起安全屏障。”
C 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也難逃“刑事法網”
當發現自己的孩子被霸凌了,該怎麼辦?是沖動動手,還是忍一時風平浪靜?太原市智行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齊晉表示:“家長可以採取以下有效維權方法:首先是收集証據。在處理校園霸凌問題時,除了可以跟拍或獲取學校的監控視頻外,您還可以在孩子的衣物或包包中放置錄音設備,或者開啟電話手表的錄音功能,以直接收集到對孩子遭受霸凌的証據﹔一旦獲得了証據,您應立即向警方報案。僅僅道歉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因為多次無理打罵的行為已涉嫌尋舋滋事或故意傷害罪。同時,根據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明確規定了責任承擔問題。無論是刑事責任還是行政責任,都將在個人的人生記錄中留下痕跡(這將對考取公職或參軍產生影響)!這足以讓實施暴力行為的人感到畏懼。如果情況嚴重,作為受害人的家長,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進行賠償,並追究學校的責任。”
像“河北邯鄲初中生被害案”中,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犯下如此大錯,法律會如何裁決?齊律師表示:“鑒於現行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導致部分未成年人霸凌者存在僥幸心理,有恃無恐、肆無忌憚地踐踏他人健康,甚至隨意剝奪他人生命。其實嚴重到致命的霸凌行為,死罪可免,但活罪難逃。雖然現行刑法禁止未成年人適用死刑,但並未禁止適用無期徒刑﹔且現行刑法已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從之前的‘滿14周歲’降低到‘滿12周歲’。”
齊律師補充道:“若霸凌者在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時已滿12周歲,就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並有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可能性。除了霸凌者本人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第1188條、第1189條相關規定,霸凌者的父母等監護人可能要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除此之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9條、第119條規定,學校有義務做好學生欺凌防控工作。若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則根據民法典第1200條之規定,學校也可能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D 同學別怕 這些維權途徑請牢記
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負責管理全市“12348”法律服務電話工作,如果發生校園暴力問題,學校或當事人可以通過12348法律熱線申請法律援助。
山西12355青少年公共服務平台心理咨詢熱線。有需求的青少年可在每日9時至22時30分,撥打0351—12355轉1號線聯系專業心理咨詢師進行答疑解惑。
針對校園霸凌事件,國家專門設立了“12338校園安全服務熱線”,並與百度、騰訊等互聯網公司合作,提供一站式校園安全服務。校園安全服務熱線的職責是受理、轉辦、督辦兒童青少年安全方面的問題,著重解決兒童青少年人身安全、防范校園欺凌等問題。
山西晚報記者 田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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