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規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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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關振瑛)日前,省文旅廳聯合省公安廳發布通知,明確我省將依照文旅部、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觀眾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我省將嚴格按照“誰舉辦誰負責”原則,壓實演出舉辦單位主體責任,按程序做好大型演出活動報審、演出票務、現場管理等工作,指導督促演出舉辦單位主動承擔法定責任和義務,做好風險評估和綜合研判,落實屬地責任,依法處置造謠傳謠等行為,為演出活動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証件隻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演出舉辦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不得低於核准觀眾數量的85%,對其余15%的門票,應在演出前24小時進行個人信息綁定,做到“實名綁定、實名入場”。

  在此基礎上,文旅市場管理部門、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對大型演出活動的實地檢查,現場核驗演員信息及演出節目內容,嚴禁擅自變更演員及演出內容,嚴禁假唱、假演奏等違法違規行為。公安機關要加大對倒賣演出票証的打擊整治力度,及時發現加價、變相加價銷售票証的線索,嚴打網上網下倒票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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