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印發《辦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証據指引》
三部門聯合印發《辦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証據指引》
新華社北京11月7日電(記者 劉碩 熊豐)記者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中國海警局執法部近日聯合印發《辦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証據指引》,從辦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則、証據種類、取証要求和審查重點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提出明確要求。
指引明確,辦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應當遵循証據裁判、全面客觀、依法規范、權利保障四項原則,並依法列明了公安機關、海警機構偵查取証和檢察機關審查辦案應當把握的基本遵循,進一步促使辦案人員樹立証據意識。
據介紹,海上涉砂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採礦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兩個罪名。指引從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量刑情節等五方面分別規定了這兩類海上涉砂刑事案件需要重點收集的証據,為審查辦理該類案件指明方向。
三部門表示,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作配合,形成打擊合力,進一步規范、提升海上涉砂刑事案件的辦理質效。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