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安全生產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我省督促整治煤礦人員設備隱患案例入選
最高檢發布安全生產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我省督促整治煤礦人員設備隱患案例入選
本報訊(記者 魏巍) 為推動化解重大安全隱患,切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近日,最高檢發布了一批安全生產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我省晉城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煤礦人員定位系統設備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
2020年9月14日,晉城市某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山西某科貿有限公司為其所屬煤礦分公司購入一批假冒A注冊商標、盜用A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書》《防爆合格証》的人員定位系統設備。這批假冒設備均為手工組裝,一旦失靈,將影響事故救援,危及礦工生命安全。
2022年2月,晉城市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該線索,辦案人員實地走訪案涉企業並詢問採購人員,同步與A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聯系,調取設備採購計劃、買賣合同等証據材料,查明:2020年9月14日,晉城市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某科貿有限公司為其所屬煤礦分公司採購一批人員定位系統設備,設備同年10月19日到礦並投入使用,但系盜用A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証書》《防爆合格証》,經鑒定確認為假冒偽劣產品。
2022年2月,案涉企業在收到相關部門制發的安全風險提示函后,仍未停止使用該批設備。同時,晉城市檢察院查詢了晉城市煤礦安全生產分級監管基本信息,確認案涉煤礦企業的監管層級為市級,於同年4月12日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
同年4月25日,晉城市檢察院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相關規定,向晉城市應急管理局制發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案涉企業使用假冒偽劣設備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同時建議對晉城市煤礦生產企業開展全面排查整治。
收到檢察建議后,市應急管理局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對案涉企業突擊核查,並處以5萬元罰款,責令企業將假冒設備全部從井下回收並停止使用。同年6月21日,晉城市檢察院對整改情況跟進調查,確認涉案假冒設備全部更換到位。在此基礎上,市應急管理局對全市115座正常生產建設煤礦開展了為期4個月的專項檢查,將本案作為警示案例寫入專項檢查方案,印發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及市直、駐市中央、省屬相關煤礦企業﹔印發《假冒偽劣礦用電器設備監督檢查責任落實及黑名單制度》,構建全流程管控、全方面檢查、全覆蓋監管工作機制,建立煤礦企業礦用電器設備黑名單制度,嚴防煤炭行業安全生產隱患。
晉城市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緊盯煤礦安全生產領域治理盲區,以整治礦用人員定位系統設備安全隱患為切入點,以點帶面推動行政機關開展礦用電氣設備及線纜專項檢查,為防控重大安全風險、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貢獻了公益訴訟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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