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安全生產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推動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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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 董凡超 )為推動化解重大安全隱患,切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批安全生產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促進各級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部門更加准確把握新理念新要求,通過高質效辦理每一起安全生產公益訴訟案件,推動構筑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和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據統計,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案件4萬余件,起訴100余件。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四川省金堂縣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瓶裝液化石油氣非法充裝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等12件,涉及燃氣、建設工程、交通運輸、消防、礦山、危化品、工貿行業等多個行業領域,監督的行業領域覆蓋面廣、違法類型多,集中呈現了檢察機關辦理各類型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做法和成效。

  案例突出預防性司法理念,強調重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更加關注隱患產生原因,精准排查隱患,著力拓展監督深度。如山西省晉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整治礦用人員定位系統設備安全隱患為切入點,以點帶面推動行政機關對全市115座正常生產建設煤礦開展為期4個月的專項檢查,構建全流程管控、全方面檢查、全覆蓋監管工作機制,建立煤礦企業礦用電器設備黑名單制度,有效防范煤炭行業安全生產隱患。對於水利工程、天然氣等重點行業領域,檢察機關發揮公益訴訟預防性職能特點,推動安全生產源頭治理。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動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密切關注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特別是與群眾息息相關、社會影響較大的消防、燃氣、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進一步提升辦案質效,切實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風險隱患。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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