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規范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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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王旻)9月14日,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山西省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著裝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近日印發,以規范全省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著裝,樹立應急管理執法隊伍良好形象。《規定》明確,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執法人員)日常要保持制式服裝干淨整潔,不得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等有損風紀的著裝行為。

  《規定》指出,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時,應當著制式服裝,隨身攜帶行政執法証件。應當按照規定配套穿著統一配發的制式服裝,佩戴統一的標志,做到精神飽滿、儀表端庄、舉止文明、著裝整潔、規范統一,嚴禁勾肩搭背、嬉戲打鬧。《規定》還對制式服裝的著裝提出了明確要求,如著常服時,穿配套制式褲子,內著配套襯衣,襯衣下擺扎於褲內,扎制式腰帶,系制式領帶,佩戴硬肩章、臂章、硬胸徽、硬胸號。

  執法人員著制式服裝,應嚴格遵守規定,如按照規定配套穿著,制服與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內著非制式服裝時,不得外露。不得佩戴、系挂與執法人員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志、物品。帽子佩戴庄重端正,不得歪戴、反戴。進入特殊執法環境應當佩戴齊全個體防護裝備。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染彩發、戴首飾。男性執法人員不得留長發、或者蓄胡須,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頭﹔女性執法人員不得化濃妝等。不得著制式服裝飲酒,不得在公共場所吸煙等。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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